《高中学生违纪事件暂行处理办法》
《高中学生违纪事件暂行处理办法》
针对我校开学来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整顿校风,为全体学生的健康快速成长提供一个良好的环境和有力的保障已提到了日程上来。在校行政会议反复研究的基础上,特制订出《成化高中学生违纪事件暂行处理办法》十条。
(1)寄宿生必须严格遵守寄宿纪律。对规定时间内随意离开宿舍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规定时间内随意离校外出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并开除其寄宿资格。对在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乱买滥用电器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2)对聚众打架的主要责任人或纠集家长、亲戚、同学和社会人员参与纠纷事件并造成事态恶化的责任人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对不向学校各老师反映情况动手打人或任意还手打人的有关责任人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故意煽风点火导致事态扩大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与打架事件的严重者瓜葛者或助威壮胆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有两次参与打架事件者一律实施劝其退学制度(专指无打架前科者,有前科者再犯一次劝其退学)。
(3)对严重侮辱教师人格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对威胁教师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殴打教师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留校察看甚至劝退处分。
(4)对聚众赌博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对参与赌博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5)对一般的考试作弊者给予警告处分。对严重破坏考试纪律,造成较坏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6)对在教学区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没收通讯工具。对在非教学区乱发无关信息或不良信息或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并没收通讯工具。对寄宿生在规定睡觉时间内无特殊情况使用通讯工具者给予警告处分并没收其通讯工具。
(7)对沉溺于三室一厅和营业性网吧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8)对男女同学交往过密且屡教不改,造成较坏影响者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9)对故意毁坏学校公物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处以5倍以上的罚款。
(10)对校内吸烟者给予警告以上处分。对驾驶机动车到校者给予严重警告以上处分。
受处分的情况在受处分后立即写入学籍卡。凡受处分者,如在一个学期内表现良好,由学生提出申请,班主任签名同意,学校批准后以文告张帖的形式予以撤消,学校在学籍卡相应位置写入撤销情况说明。没撤消的处分学校不写上撤消情况说明。
以上规定从年11月19日起实施。以上规定的解释权属校长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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