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条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12 15:22:21

为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学校和师生的财产,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维护学校稳定,有效预防、控制及消除突发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条例。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责任:

①做好安全责任分解工作;

②检查和督促安全工作;

③负责学校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处理、协调;

④组织有关人员定期现场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防范未然;

⑤每月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

⑥制定安全相关的制度及措施。

3、安全工作牵头部门为政教处。

二、值班及门卫管理

1、每天安排两名值班领导(节假日一名),政教处安排夜间安全巡逻,确保全天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门岗不得离岗;对学校来客、来访一律登记,并通知被访者,经被访者同意,方可进校,来访者离校时,必须持有被访者签名的出入证;

3、校园内严禁校外机动车辆进入,若必须进入的必须报告政教处,经同意后方可进入;

4、校园内发现有陌生人活动,要进行查询,形迹可疑者,应及时盘问并报告政教处保卫人员;

5、放学后,不得有学生滞留校园;

6、上课期间学生离开校园时,必须有班主任批条方可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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