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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四、统计数字要准确无误,情况要真实,结论要正确,各项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楚、不得潦草和模糊。
五、及时、准确向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填报单位档案工作统计年报及其他档案调查统计表,统计报表要由领导签字盖章后方能上报或归档。
六、档案室要定期对档案统计资料进行归纳整理,定期对统计数据进行必要的综合、分析和研究,从而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更好地认识和了解机关档案管理的现状,掌握发展规律,分析发展趋势,提高管理水平。
档案利用制度
一、本单位档案仅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馈,任何人不得例外。
二、外单位来查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四、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次不得超过3份。
六、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印、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七、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若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于保管和利用。
八、凡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于安全保密工作。
九、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拒不归还者,应按《档案法》及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复制、抄录档案资料,要经领导批准,抄录复制的档案由档案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方可有效。
十一、档案人员应根据本单位工作的特点按照室藏档案的内容、种类和结构,编制科学的检索工具和有参考价值的档案资料,以提高档案的查全率和查准率。
查、借、阅制度
一、档案库房是机要重地,非档案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随便进入。
二、凡到本综合档案室查、借、阅档案必须遵守本机关各项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三、查、借、阅非本处室和个人的档案须有领导批条,依据档案保密级别,请示不同领导,重要的校长批条,一般的分管校长批示。
四、凡到本综合档案室查、借、阅档案(含查、借、阅自己产生的档案或移交档案),必须认真履行查、借、阅登记,如实填写查、借、阅案卷题名(内容)、目的和结果。
五、凡查、借、阅者必须爱惜档案卷宗,保持卷面清洁,不得擅自复制、涂改损毁、丢失、泄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