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管理相关制度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1-06 21:18:59
第4条    上课着装不规范,如穿超短裙、内短裤、拖鞋、背心等每次扣2分;留长发,戴首饰等每次扣2分。
第5条    讲脏话,每次扣1分,骂人每次扣2分。
第6条    不服从管理,顶撞、谩骂、侮辱教师的,视情节轻重每次扣3-10分。
第7条    无故缺考每次扣5分。
第8条    考试舞弊,每次扣3分,扰乱考场纪律者每次扣5分。
第9条    迟交作业每次扣0.5分,缺交作业每次扣1分。
第10条    上机不按规定内容学习者每次扣1分。
第11条    损坏实验实习设备每次扣5-10分,并追究赔偿责任,违犯实习安全操作规程每次扣5-10分,造成后果者,再另外处理。
第12条    不按规定参加各种竞赛活动,每次扣2分。
第13条    不按要求佩戴胸卡、校牌、通学生证等,每次扣1分,使用假胸上装得,每次扣2分。
第14条    着装、头发不符合要求者每次扣1分。
第15条    吸烟、酗酒、嚼槟榔者每次扣1分。
第16条    翻越围墙、强闯门禁者,每次扣5分。
第17条    讽刺、挖苦、打击报复、威吓学生干部和其他同学者每次扣3-5分。
第18条    不服从教职工教育管理,顶撞、侮辱、谩骂、威吓教职工者,每次扣5-10分。
第19条    赌博、打架斗殴者每次扣5-10分。
第20条    勾结外来人员入校,扰乱学校正常秩序者每次扣10分。
第21条    有偷盗、敲诈、抢劫等行为者,每次扣10分。
第22条    私自下酒、河塘洗澡者,每次扣10分。
第23条    值日生未做好卫生工作和不服从劳动卫生安排者,每次扣1分。
第24条    乱泼水、乱丢、乱吐者,每次扣2分,燃放鞭炮者每次扣10分。
第25条    做操不认真,嘻笑打闹每次扣2分。
第26条    晚就寝熄灯后吵闹、接打电话、玩乐器、点蜡烛每次扣1-3分;熄灯后东游西荡或进其它寝室扣3分;就寝后不服从寝室管理员管理每次扣1-5分;男生进女生寝室,女生进男生寝室每次扣1分。
第27条    谈情说爱者每次扣10分。
第28条    不排队就餐者每次扣2分,洗刷浪费用水电者,每次扣2分,踩踏餐桌、凳者每次扣5分。
第29条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每次扣10分。
第30条    人走灯不熄、风扇、电视不停、水龙笼头不关等浪费水电行为之一者每次扣3分。
第31条    私搭乱接电源,寝室生火炉,使用取暖设备、电炉或热得快,每次扣10分。
第32条    团员不戴团徽,每次扣1分。在检查人员约束下仍不佩戴或辱骂检查人员者每次扣2-5分。
第33条    团委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缺席者每次扣2分;迟到、早退者每次扣1分;活动中表现不好者每次扣1-2分。
二、    奖励加分规定
为鼓励学生团结奋进、积极创新,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特作如下加分规定:
1、    见义勇为、舍己救人、拾金不昧或做其他好人好事,经班主任或政教处同意每次可加1-5分。
2、    受到学校书面表扬每次加1-5分,受到通报表扬每次加2-8分。
3、    参加学校比赛获奖每次加1-3分,县级5-10分,市级10-20分,省级20-40分。
4、    月考、期中考试及期末考试,总分第一加5分,全科及格加2分。
5、    一个大周无违纪无扣分现象加2分。
6、    年终被学校评为单项积极分子加2分,被学校评为三好学生加3分,市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加10分;省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加20分。
7、    积极主动参加集体活动,主动做班组及学校非份内工作每次加1分。
8、    积极向学校提意见和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励2-10分。
9、    在查处学生重大违纪中主动提供有效线索者,每次加1-5分,发现学生有重大违纪苗头及向政教处反映情况,使违纪事件中止者,每次奖5-10分。
10、    政教处(团委)审定同意,在广播室播放的稿件每篇加1分,被县、市级报刊、采用的加10-20分;被省、国家级报刊、杂志采用的加20-40分。
11、    获得文明寝室称号的寝室长加2分,成员加1分。
12、    学生干部认真完成工作,每大周参加工作无违纪加1分,副班长加2分,班长加3分;学生会干部加3分;学生会主席加4分;寝室长加1分;课代表加1分;班团支委加1分;班级团支书加3分;校团常务部长加4分;护校队员加3分;旗手加1分;领操员加1分; 广播员加2分。
说明:同一件事情符合1条加分规定的,不能双重累计加分,只能选高分项加分;任课老师权限1分;班主任老师权限2分;2-10分必须经政教处同意;10分以上须经校长同意,未按要求签批的加分无效。
三、    处理规定
学生会和班级纪律委员按规定对学生进行扣分和加分,报班主任填单,班级计分员每大周把累计数报告政教处。
1、    学生违纪可由班主任、教师根据规定填写处理单,并由学生签字,交班级纪律委员登记做好统计工作,纪律委员每天把扣分和加分情况汇报班主任。
2、     班主任针对扣分情况分析、帮助违纪学生及时改正,努力完善自己的行为。
3、    按得分情况,确定学生进步,每大周对得分较多的同学给予表彰。
4、    学校的各类评选以考核分做主要参考。
5、    每位同学标准分为100分,扣至50分时,要做书面检查。扣至30分时,要通知家长配合。扣完时,要通知家长到校。扣至负30分时,推迟安排就业。扣至负50分时,取消安排就业资格。扣至负80分时,勒令退学(不退学费)。
6、    得100分做为合格学生。得分超过120分做为文明学生。得分超过150分做为文明使者。得分超过200分做为行为操守规范。
关于恶性违纪事件处理的规定
1、    凡肇事、参与恶性事件者,必须立即停课到政教处交代问题、认识错误、接受调查、听候学校处理。
2、    打架斗殴致人受伤者,无论何种理由,都必须无条件承担伤者的全部医疗费用。
3、    组织、参与非法集会、游行、罢课或纠集流氓团伙寻衅滋事,破坏正常的教学秩序或接受他人教唆,讲哥们义气,参与群殴群斗者,给予留校察看以上处分,在以上违规事件中的主要成员及发动者,给予开除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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