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小学年级组常规管理考评细则
D、学生不留长发、长指甲,勤洗澡、换衣服,否则扣1分。
4、车辆摆放:不按指定地点摆放,每辆次扣1分;摆放不整齐每次扣0.5分。
五、学生纪律:30分
每月计算方法:30-(50-该年级各班每月纪律所得总分之和÷班数)
六、财物管理:(5分,取《班级管理办法》中各班的平均分)
1、不关自来水,嘴对自来水龙头喝水,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分
2、损坏桌凳,在桌面上乱刻乱画,扣1分
3、砸坏玻璃的(负责赔偿),扣1分
4、教师因组织疏忽而损坏仪器的,扣1分
5、损坏水桶、笤帚、铁簸箕等用具,扣1分。(以上用具一律以旧换新)
七、课间操:(5分,取《班级管理办法》中各班的平均分)
1、上操不快、静、齐,走得慢、松散,扣2分;
2、解散时大声喧哗、乱追乱打的,扣2分;
3、不认真做眼保健操的,扣2分。
以上各项每月总评一次,公布成绩。(办公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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