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小学教师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5-09 00:31:13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实施素质教育,充分调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进行量化管理,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特制定本方案。
二、考核办法:
每学期末依据办公室、总教两处及有关部门的记载数据,交办公室综合计算结果。
三、考核内容:
1、职业道德:10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此项不得分,一票否决。)
(1)不尊重领导,不服从分配,不爱岗敬业,团结协作精神差;
(2)在组上诋毁同事、造谣生事,严重破坏组上团结者;
(3)不听劝阻,与同事争吵打斗者;
(4)在校内外散布流言蜚语,制造是非,严重影响学校声誉者;
(5)不为人师表,向学生暗示、收受礼物及让家长办私事等;
(6)私自收取班费,私自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复习资料等;
(7)作业过多,家长有反映,经学校核查属实;
(8)体罚及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影响,经查属实的;
(9)考试、抽测作弊、协同作弊者。
(10)其它方面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者。
以上各项情节严重者,当众检查,且两年内不得评优、评先等。
附教师职业道德评价方法:(1)副主任以上领导给每位教师赋分占60%;(2)正、副组长组织教师无计名互评占40%。(3)前两项赋分结果-督查小组平时抽查扣分=该教师职业道德得分。(4)否决指标由教育教学督查领导小组提供依据,并共同讨论决定。
2、教师出勤:15分
计算方法为每请假一天扣0.5分,旷工一天扣2分。(婚、产、丧假除外)
注:出全勤另加2分。(此项不出负分)(迟到、早退超过两次者每超一次扣0.2分;但每次迟到、早退都必须及时向主抓领导说明情况,否则按旷工论处)
3、工作成绩(教学成绩):50分
计分方法:平均分占80%,合格率占20%
(1)平均分:先求出该年级该科的平均分,记为a。每位教师所得平均分与a相比,每高1分在40分基础上加1.5分,每低1分在40分基础上减1.5分。
(2)合格率:先求出该年级该科的合格率,记为a。每位教师考试的合格率与a相比,每高1个百分点在10分基础上加0.2分,每低1个百分点在10分基础上减0.2分。(此项不出负分)
注:考试必须全员参加,无故不参加的记零分,允许不参加的由学校批准,经教育局办休学的和新转入不足一个月的不记入该班成绩。
注:教一主、一小学科的,小学科占20%。其中自然部分实验占40%,试卷占60%
注:朗读抽测占15%,英语口语交际抽测占15%,音乐抽测占50%,体育抽测占50%。(抽测均为随机抽测)
注:美术教师成绩=抽考成绩(占50%)+领导赋分(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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