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6-17 19:50:47

一、指导思想

坚持德育首位,倡导全员育人。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以“德育导师制”为主要载体,动员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工作,针对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开展以沟通、理解、帮助为特征的个别教育,充分整合德育资源,积极探索学校德育工作管理新模式,形成着眼全体、关注全面、既管又导、整体推进的学生德育工作新局面。

二、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组织机构

为保证德育导师制实施工作的正常运行,加强对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组织领导,成立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职  责:主要负责对实施德育导师制的领导和指导工作,制定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落实德育导师的报名、资格预审工作,确定德育导师的聘请名单和受导学生的名单,负责“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的落实,并负责对德育导师队伍的培训、管理与考核工作。

三、“德育导师制”的内涵

德育导师制是在“整体、合作、优化”教育理念的指导下,将学校班级德育的诸多目标、诸多任务分解到担任“导师”的科任教师身上,导师将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志;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做到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从而形成整体合作、优化班级教师管理群的一种班级管理新模式,

“德育导师制”旨在动员全体教师根据学生的个性差异,从思想、学习、生活、心理素质、道德品质等各方面关心帮助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成长。

“德育导师制”是“班级德育工作导师制”的简称。它是依据师生双方的个性、兴趣、特长、爱好,尊重师生双方意愿,确定导师与受导学生,导师对受导学生的思想品行、学习方法、心理成长、生活情感,特长培养等方面予以关注与培育的过程。

四、工作目标

1、发挥教师对学生的亲和力,对学生实施亲情化、个性化教育,深入学生心灵深处,进一步融洽师生关系。

2、寻找发现学生的发展潜能,使学生在学业、道德、心理、行为习惯等方面得到更深入、更充分、更全面的教育和引导,使学生的潜能和个性得到充分发展,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需求,努力做到不使一个学生掉队。

3、提升教师的教育理念,提高教师“教书育人”的艺术水平,使每位教师在教书、育人两方面水平不断共同提高,促进教师全面发展。

五、导师工作原则与方法

(一)、导师工作原则:

1、个性化原则。承认学生的个别差异,高度重视学生的个性,善于发现个性、研究个性、发展个性。

2、亲情化原则。建立民主平等的师生关系,尊重学生,和学生交朋友,给学生以父母般的关爱,导师应成为学生的良师益友,发现学生成功、成就,鼓励学生的进步。

3、渐进性原则。遵循青少年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和认知水平,循序渐进地实施教育。

4、实效性原则。建立工作机制,加强过程管理,注重工作实效。

(二)、导师的工作方法:

德育导师采取的工作方法主要有:

1、“身教”育人、人格熏陶。导师只有重视自身的人格修养,注重身教,才能以自己的模范人格为学生树起前进的目标,导师应以自身的人格魅力“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潜移默化地影响学生人格的塑造。

2、交流谈话、心理相容。导师通过经常性地与学生谈话,以多种方式与学生进行交流,走进学生的心田,建立心理上的认同,达到心理相容,从而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可以根据导师自己的特点与学生的特点运用有特色的交流方式,如有的导师有意识地将心理健康教育的理论和操作技巧运用到导师制工作中,运用行为科学的可操作性的技术来矫正学生的问题行为,一些导师则通过周记、书信等方式和学生进行“笔谈”,帮助学生解决问题,培养健全人格;一些导师则利用学校网站论坛、电子信箱和学生进行交流、沟通,了解学生的喜、怒、哀、乐,为学生分担烦恼和忧愁。

3、引导学生自我教育。导师创造条件,培养学生自我评价和自我认识的能力,激发学生自我调节的内部动机,通过学生对自己心理和行为上积极主动的自我调节,达到学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的目的。

4、教育与研究相结合。导师把教育学生看作是一项日常工作,同时也是一个研究的课题,对于所引导的过程与效果进行记载、分析,撰写个案分析材料,定期开展研讨,促进理论与实践上的交流与完善,不断提高“导”的水平。

六、实施步骤

1、摸底调查

(1)调查并确定能够胜任德育导师的教师。

(2)调查需要受导的学生及辅导的主要内容(学习、道德、行为、心理、体育、艺术等);(受导学生名单由各班主任提供并填写受导学生情况登记表。主要是问题生、学困生、家庭特殊的学生等。)

2、德育导师的确定及使用

(1)担任德育导师的对象:全体任课教师。

(2)德育导师的确定:根据自主、公开的原则,以年级为单位,采取个人自愿和集体推荐相结合的办法,由学校德育导师制工作小组确定人选。

具体步骤为:先由有意担当德育导师的教师填写申请表,并递交年级组,年级组汇总后上报政教处,政教处根据德育工作情况统一汇总确定初步人选写出意见,报分管副校长审核,最后由校长签字颁发聘书。原则上班主任不再担任德育导师。

(3)使用办法:领导小组在确定德育导师的人选后,向师生张榜公布,并在各班提交受导学生的基础上进行双向选择最后确定。每学年选择一次,原则上一名德育导师指导1—2名学生。

(4)德育导师与学校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签订目标责任书。

3、明确导师工作职责

按照对学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生活指导、学习辅导”的要求,德育导师的主要职责是:

(1)帮助、指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关注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表现,防止和纠正不良行为的产生和发展。

(2)关心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合理指导学生的学习。

(3)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指导学生的生活和心理的辅导。

(4)指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5)及时与学生家长、其它任课教师沟通,全面了解掌握学生在各方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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