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6-17 19:50:47

(6)帮助学生解决在学习、生活、身体、心理等方面的困惑。

3、确定受导学生

班主任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受导学生。每位导师一般指导1—2名学生,家境贫寒、行为有偏差、心理有障碍、学习有困难、家庭教育环境不良、单亲家庭等特殊学生群体应优先予以考虑。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主动提出受导要求。

4、确立受导关系

学校公布选配的导师名单、简介和指导特长,向导师提供相关学生的材料,进行师生双向选择,学校可根据实际作适当调整。导师关系确定后,由学校颁发证书并记入教师业务档案。班主任要向导师提供受导学生的兴趣爱好、学习优势、学习风格、学习弱势、同伴关系、个性特点、家庭背景等材料,作为导师选择学生的依据和导师开展工作的基础。

5、建立工作制度

(1)建立学生成长档案袋制度。导师要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每月的表现、每次考试成绩记录及分析。建立受导学生成长的档案袋,记录受导学生成长过程中的闪光点和不足之处,对症下药,制订受导学生的改进和发展目标并指导其完成。

(2)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导师每1周至少与受导学生谈心辅导一次,并记录辅导内容;受导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建立导师工作记录袋,记录师生活动全过程,必要时可随时汇报和咨询。

(3)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建立定期家长接待日和不定期的家访、电话联络制度,每月至少与受导学生家长联系一次,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帮助和指导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方法。德育导师必须对受导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的结构(单亲、重组、挂靠的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共同探求教育方法。

(4)建立个案分析制度。每学期德育导师对受导学生的家庭情况、个性特征、实施目标与步骤、初步效果等进行分析整理,形成学生个案分析,学校定期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和评比,必要时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提出解决办法。

(5)导师培训制度。学校德育导师制领导小组要定期组织导师进行教育学、心理学等相关知识的培训,举办德育导师工作研讨及案例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德育导师的育人能力、工作水平及研究水平。

七、考评及奖励

1、建立对导师工作的评价机制。学校德育导师制工作小组根据下列四种情况,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进行考核:一是每位导师的工作手册记录情况;二是受导学生和家长对导师工作的评价;三是受导学生的实际表现(包括品德和学习情况);四是班主任和学科教师的评价。

2、建立对“受导学生”的跟踪评价机制。

建立学生成长档案,通过班主任、任课教师、同班同学甚至家庭、社区等方面的信息来源渠道,对“受导学生”的进步和发展情况作出合理评价。并设立适当奖项,对进步显著的“受导学生”进行奖励。学校将加强对评价机制的探索和研究,在工作中不断改进和完善评价办法,促进“德育导师制”工作的不断完善。

3、导师奖励制度

A、将导师工作纳入教师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学校每学年对德育导师进行考核,被认为合格的,给予一定的津贴,每学年评出若干名“校级优秀德育导师”,学校将给予适当奖励。

B、德育导师每年的考核成绩作为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评职的重要条件,在外出学习、培训、骨干教师评选以及学科带头人评选等活动中享有优先权利,拒不接受德育导师工作的一票否决。

八、工作要求

1、要切实增强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各班主任、任课教师要切实提高对“德育导师制”重要性的认识,实施“德育导师制”要切忌“假、大、空”,要以各种形式为载体,强调知与行的一致,强调师生的实践与体验,让教师通过体验得到锻炼,让学生在体验中受教育,在实践中求效果。

2、要及时总结经验。“德育导师制”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制度,因此,在试行过程中,会遇到许多新的问题和困难,学校要善于发现和总结经验。一方面,要充分挖掘学校现有教育资源,借鉴、整合已往成功经验,使导师制更具有生命力。另一方面,要勇于创新,鼓励年级大胆尝试,积极探索切实可行、具有年级特色的操作办法。

3、要不断扩大推广面。富有亲情化、个性化的导师制度是德育工作增强实效性的有效途径之一,也是我校今后探索德育工作新途径的有力尝试,为此,各年级要在认真抓好试行工作的同时,不断探索,不断推广,努力做到“教师人人都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到关爱”,最终使“德育导师制”成为优化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具有小溪塔高中特色的德育工作新亮点。

九、实施德育导师制应注意的事项

1、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教学的关系。实施德育导师制的目的是为了纠正长期以来“教书”与“育人”彼此脱离的现象,通过德育导师制,真正落实教书和育人的有机结合。因此,德育导师既要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状况,又要指导他们学会学习,还要关心他们的生活,促进他们的身心健康发展。

2、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班主任的关系。班级是学校的基本组织,班主任是班级的管理者,实施德育导师制是班主任工作的有力补充,不是取消班主任,也不是以德育导师取代班主任,班主任本身也是德育导师。在加强班主任工作的同时,将德育导师对受导学生的个别教育与班主任对班级的全面管理有机整合,两者相辅相成,发挥教育的整合效应。班主任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和教育工作,指导导师承担对教学班的管理,德育导师则重点放在对学生思想道德品行的教育引导,学业和特长的培养与指导,心理与情感的培育与疏导,关注到学生的方方面面,关注到学生思想和心理的细微变化,并以学生的朋友、顾问身份作为其成长的指导者,架起师生间的“心灵桥梁”,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德育导师与班主任工作要各有侧重,形成合力,形成管理学生的有效机制。

3、正确处理德育导师与家长的关系。家长的一言一行直接影响着子女,德育导师应多与家长沟通,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人才观、质量观,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德育导师应尊重家长,讲究与家长联络的方法,关注受导学生的身心发展情况,与家长共同承担教育的责任,切实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主动性和实效性。

 

政教处

教务处

科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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