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2-17 17:52:28

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修改稿)

教师的年度考核是学校管理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也是激励教师努力进取促进岗位职责落实的有力措施,为了逐步建立起学校内部科学化的人事管理制度,我校根据《嘉兴市小学教师年度考核评分标准》结合本校实际,完善范泾小学教师年度考核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全校小学在职教职工。

二、考核办法:

1、平时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

2、考核工作以年度为轮次,年度末把考核结果反馈给每位教职工。

三、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及负责部门:

考核

项目

考核要素

规定分

评 分 标 准(办法)

负责

部门

工作态度

政治思想及

 

25

1、教师民主测评(权重:0.4

2、考核组考评(权重:0.4

3、学生测评(权重:0.2

分管校长

考核组人员

文化专业知识

提高、继续教育

专业知识及进修

9

1、未达到小学合格学历的得2.5分。(取得中级职称的教师除外)。

2、达到小学合格学历的得3分。

3、取得大专学历或参加学历提高学习的加0.5分。

4、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并取得规定学分的得4分,全年继续教育无缺席加0.5分(公出除外)。

5、积极主动学习教育理论得1分。

业务能力

水平

职责能力

履行岗位

8

1、履行岗位职责,胜任本职工作得7分。

2、教育教学能力强、水平高加1分。

考核组

 

教研及

4

1、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得2分。

2、承担教研活动开课得0.5分,校级以上公开课再加0.5分。

3、全年听课完成教导处要求的得1分。

教导处

科研论文

4

1、  课题得0.5分,课题的执笔者或负责人加0.5分;取得课题成果,负责人适当加分(校级0.5分,县级以上1分)。

2、  论文0.5分,论文获奖每篇校级0.5分,县级以上或县级以上刊物发表1分(重复获奖,计最高档次)。

教导处

工作

实绩

 

 

 

 

 

 

出勤

5

1、出全勤得5分。

2、每缺一天扣0.2分,全年缺勤25天以上者不得分。

校长室

工作量

4

1、及时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得4分。

2、未及时完成学校分配的工作任务得33.5分。

3、有未完成学校分配工作任务的得22.5分。

考核组

与实施及备课

教学计划的制定

9

1、备课较完整,且无漏备,得7分(完整一般体现为:教案反映出一堂课的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板书设计;作业内容等,具体根据学科特点)。

2、有授课计划,有教学进度得1分。

3、备课较“深”加0.51分。(体现每课时有教后记;有期末考查分析等)。

教导处

教研组

课堂教学

8

按每堂课的评分标准:目的明确;讲授正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体现新理念;调动学生思维;讲练结合;效果落实。分ABC三等,分别得8分、7分、6分。

教导处

教研组

与批改指导

作业布置

3

1、作业布置比较合理,得1分;

2、批改认真及时得2分,体现在:作文至少精批细改三分之一,作文均要打上等级;其它作业要求全批全改;学生订正后的作业一律再交老师批。

教导处

教研组

教学效果

8

担任语文数学的教师:a凡所任教的学年学科平均成绩或提高幅度达到全校平均线的,或所任教的学科合格率达到标准的得6.5分。b超过以上要求的或不能达到以上要求的分别按比例加分或扣分。加扣分幅度在正负1.5分之间。

未担任语文、数学的教师主要根据其参加活动的获奖层次定,中等水平得6.5分,上下浮动在正负1.5分之间。

教导处

考核组

趣活动

和课外兴

课外辅导

3

1、差生转化效果显著,得2分(建立差生档案)。

2、有课外兴趣小组,且能做到学生、时间、地点、教师、内容五落实的,得1分。

考核小组

学生思想政治教育

6

1、积极做好班主任少先队工作。有班、队计划,上好班队课,学科教育渗透德育教育得4分。

2、未担任班主任或少先队工作的教师学科中渗透德育教育得3分。

3、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家长会,参加教师加0.5分。

4、家访面达到要求得0.5分。

5、班队工作有特色,德育教育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加0.51分。

考核小组

青年教师指导培养

4

1、校级导师加0.5分,县级导师加1分(要完成师徒协议)。

2、指导青年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方面提高明显得2分。

3、导师获校级以上优秀导师的加1分。

考核小组

获奖

5

国家级5分,省部级4分,县级2分(分配名额除处)。

教导处

考核组

公开课

5

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

5

1、  学生个人获奖:县级每人次加0.2分,市级每人次加0.4分,省级每人次加0.8分,全国每人次加1.6分,团体奖参照以上等级加倍加分(校级活动只计算团体奖,每次加0.2分)。

2、  教师本人获奖:⑴优质课、教坛新秀、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校级得0.5分,县级1分,市级以上2分。其它各类竞赛获奖对照上述标准减半加分。以上各类比赛活动须是主管部门组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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