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小学突发公共安全事件应急预案(试行)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5-09 00:27:35

5.3重大事件(Ⅱ级)的处置

若事件已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除按照Ⅳ一Ⅲ级事件响应程序外,指挥部要及时深入事发学校,化解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处置,控制事态的蔓延和扩大。对在群体性事件中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要报请公安部门,严格控制和监视。学校启动本校应急预案,严格门卫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学校领导、班主任要深入班级,面对面地做好学生的教育疏导工作。

5.4较大事件(Ⅲ级)的处置

事件爆发后,处于局部聚集状态时,除按照 Ⅳ级事件响应程序外,学校有关部门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报告,学校应急工作处置小组立即研究决定启动工作预案并立即报告市教育局。并根据事件引发原因,通知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负责人及其主管校领导到场,对原因清楚、能够立即处置的问题,马上依法、及时、妥善地加以处理;对原因不详、需要一定时间进行调查处理的,通过班主任向学生做好解释工作,讲清道理,化解矛盾,使学生及时了解事实真相,尽快实现思想转变,理解和支持学校的决策和决定,与学校保持一致,并对聚集学生进行分隔、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5.5一般事件(Ⅳ级)的处置

学校要加强对不稳定因素的监控、信息收集和报告工作。加强校园巡查和监控,发现不稳定因素出现苗头时,及时报告,并进行紧急处理,发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对张贴者立即予以监控,确定其身份,分析情况予以处置。对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迅速清除,防止扩散。发现突发事件的苗头时,学校保卫人员和相关领导立即赶到现场,负责组织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解决,消除引发突发事件的苗头和问题。

5.6善后与恢复

学校在后期处置工作中的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园正常秩序。

5.6.1属于国际、国内重大热点问题或有关国家、民族情感等敏感问题引发的政治性群体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通过形势报告会、座谈会、讲座等形式,加强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组织师生学习中央有关文件,开展法制教育,保护师生爱国热情和民族情感,抵制错误思潮,引导师生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上来。

5.6.2属于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造成意外事故及人员伤亡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对在事故中伤亡的师生进行人道主义抚恤和补偿,对受害者家属进行慰问;在上级领导下和在当地综治委学校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协调下,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环境的清理整治,切实解决校园及周边存在的交通、治安等隐患问题,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5.6.3属于校内体制改革中涉及师生切实利益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后期处置工作重点是:及时帮助解决师生的困难和问题。对法律和政策明确规定的,督促有关方面及时落实;对要求合理、一时难以解决的,深入细致地做好说服教育工作。关心和安排好有困难的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的生活,审慎处理好后勤社会化改革、校办企业改制中的人员安置问题。

5.6.4事件结束后,市教育局要敦促学校总结教训、加强管理、整改隐患、巩固稳定局面,防止相关事件反弹。学校要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认真总结,反思引发事件产生的原因和问题,对事件处理中的经验、不足和教训加以总结分析并报市教育局事故调查处理组。事故调查处理组办公室进行汇总整理,起草总结分析报告,经市教育局指挥部审定后报市委、市政府。

6  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6.1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的等级确认与划分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及《唐山市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预案》和教育系统的实际情况,将事故灾难按严重程度,从高至低分为Ⅰ级—Ⅳ级。

6.1.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特别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2重大事件(Ⅱ级):学校所在区域内的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害,对本地区的教学秩序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3较大事件(Ⅲ级):对学校的人员和财产造成损害,对学校的教学秩序产生较大影响的事故灾害。

6.1.4一般事件(Ⅳ级):对个体造成损害,对学校教学秩序产生一定影响的事故灾害。

6.2应急处置措施

6.2.1  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流程:

(一)突发事件发生后,要立即向史志文校长(组长)汇报,由史校长指示主管副组长弥艳增,指挥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成员按照各自分工进行指挥抢救和疏散。同时拨打110、120电话请求支援,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故发生情况。

(二)在进行事件调查和现场处理的同时,学校应当立即将突发事件所致的伤亡病人送向就近医院,对无法判断伤情的伤病员,应及时报警求救求援。

(三)主管领导、保卫人员应立即保护现场、采取疏散、隔离等措施,加强学生管理,并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确保学生心态和情绪稳定。

(四)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需要,可以采取临时停课、放学、疏散等措施,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以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五)事件发生后,根据事件性质,应及时与涉及事件的学生家长、教师家属联系,在适当条件下,告知事件原因、处理结果,或者联系家长进行救治。

6.2.2火灾事故处理办法

(1)火灾事故处理组织机构:

Ⅰ、指挥部:

学校成立灭火和应急疏散指挥部,校长史志文任总指挥,主管领导弥艳增任副总指挥,成员有魏国忠、李拥军、张秀清、吴国光、刘福才、李晓辉、许海侠、张春敏、申红、沈久水、王俊国。职责是:①平时指导全校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②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行动;③配合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

指挥部在校门卫设立火警值班室,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接警。

Ⅱ、疏散引导组:

组长:弥艳增  副组长:李拥军、张秀清、吴国光、值周组长

职责:平时负责全校火场自救、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的具体事务;战时指挥火灾单位的领导做好人员和物资的疏散自救工作。

Ⅲ、灭火行动组

组长:魏国忠、刘福才  副组长:各年级组长

组员:音体美、1-6年级各组教师、图书馆人员、微机实验全体人员等。职责:组织义务消防队,并做好平时的学习教育、培训演练等具体工作;负责灭火器材和工具保管使用和管理;开展灭火救护工作。

Ⅳ、后勤保障组

组长:谢孟芹  成员:侯桂芬、张奎、刘凤华

职责:负责通讯联络,车辆调配、道路畅通、电路控制、水源保障、医疗救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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