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实施全员聘用(任)结构工资制的改革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5-14 19:18:54

中心小学实施全员聘用(任)结构工资制的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人才政策,依法实行人事管理,优化教师队伍,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保证。

2、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目标是:以实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以合理配置人才资源,优化教职工结构,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为核心,加快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逐步建立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教育人事管理机制和分配制度,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位能上能下,报酬能高能低,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小学教师队伍和管理人员队伍。

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加强编制管理,调整优化教职工队伍结构;实行教职工聘用制;进一步规范岗位聘任;建立健全分配激励机制;促进人才合理流动。

   遵照锡政办发(2005)76号文件和无锡市滨湖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局、无锡市滨湖区教育局关于下发《无锡市滨湖区教育系统教职工聘用合同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拟定本改革方案。

二、改革的基本思路:

根据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改革的基本思路为六定:即

1、定编:对照有关文件,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编制;

2、定岗:根据学校工作的实际情况确定工作岗位;

3、定责:确定每个工作岗位的职责目标;

4、定员:实行优化组合全员聘用(任),确定每个岗位的人员;

5、定酬:实行结构工资制,确定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额;

6、定奖:设立奖励条例,根据工作实绩按质发奖。

三、改革的具体内容:

(一)定编 (见课时工作量的计算5)

(二)定岗 (见课时工作量的计算4)

(三)定责 (见相关岗位职责)

(四)定员 (见聘任方案一、二)

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是学校内部劳动人事制度的一项重大改革,是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关键性环节,目的是理顺学校内部关系,优化组合、择优选能,激发学校内部活力。

1、原则:①分级组合,部门协调,党支部监督,校长聘用(任);②聘用(任)注重能力,实绩,既看学历又不唯学历论;③实行双向选择,即校长对校内教职工可以聘用(任)(包括试聘、缓聘、续聘)或不聘(包括解聘),被聘人员也有应聘、辞聘、拒聘的权利。

2、范围:全校在编在职教师。

3、聘期:一学年。

4、程序:①公开学校岗位设置,明确各岗位职责目标;②校长参考中层述职及教师民主测评的情况,聘用各部门主任;③各部门主任提出干事建议名单,报校长同意后,确定干事人选;年级组长、部分学科组长竞争上岗;④教职工填报 “应聘意向书”;⑤各部门负责人和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及有关岗位负责人,根据教职工所填报的“应聘意向书”的意愿,按照先教师后职工的顺序,进行优化组合;⑥教导、总务及各年级组妥善协调;⑦党政会议审定,校长与教职工签订《聘用合同》,校长发聘书。

5、几点说明:

几点说明:

(1)、关于高评低聘和低评高聘,学校专门制订规范的条件职责进行校内评聘,通过优化组合全员聘用予以体现,其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享受实际聘用(任)后的待遇。

(2)、被聘用(任)人员每周各项工作必须达满14课时工作量,方能聘任。

(3)、关于试聘、缓聘、续聘、不聘、或解聘。

试聘:被聘人员因工作不能达到本校各项规范的基本要求,应属解聘对象,但本人愿意改进者,学校可以试聘一年,试聘期间如仍无明显进步,校长可以解聘。

续聘:对聘任期满经考核能履行岗位职责者,学校将于续聘。

缓聘和不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缓聘和不聘。

a、犯有严重错误而尚未正式处理,或虽已处理,但本人对错误认识较差,且无明显悔改表现者。

b、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学校安排适当工作任务者;或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严重失职者。

c、因其它原因无法安排适当工作者。

d.有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第12条中之一的。

(4)关于辞聘和拒聘

a、辞聘:被聘教职工在聘期内一般不得辞聘。如本人提出辞聘,必须在学期结束前向校长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从下学期开始执行,否则按上级文件中违约的规定处理。

B拒聘:学校教职工有权不接受校长在本校的聘任,拒聘后本校不再解决工作的调动安置问题,拒聘者原享受学校的生活优惠待遇等在一个月内全部退还给学校或有关部门。

(5)未聘(不聘、缓聘、解聘)、拒聘人员的待遇:

a、未聘人员不享受学校的浮动工资。未聘人员可以书面提出工作调动,经学校报上级部门批准,给予6个月流动期,流动期内第一个月发原固定工资、第二个月发原固定工资的90%,第三个月发原固定工资的80%,第四个月起发原固定工资的70%,满6个月后如既未调出又不接受学校工作任务的,学校停发工资。

b、拒聘人员从拒聘之日起不再享受浮动工资,第一个月(即拒聘之月)可以发原固定工资,第二个月起发原固定工资的70%,满三个月后学校停发工资。

c、未尽事宜按锡人综(2004)42号文处理。

 

(五)定酬

(1)全员聘任制与校内结构工资制配套实施,贯彻多劳多酬的原则,不参加结构工资的人员:外借人员,长病假未聘人员,临时性外聘人员。

(2)结构工资由固定工资、浮动工资(包括学校投入部分)两部分组成:

固定工资:指职务工资,职务岗位津贴,教龄津贴,特教津贴以及各项政策性补贴。发放办法,按国家现行标准执行。

浮动工资:指津贴工资(每位教师从津贴工资中提取200元),上级核发的特别奖100元目标管理奖50元和学校自筹经费(主要从学校计划外经费中提取的25%)。发放办法,经考核统计后在下月5日左右发放。

(3)浮动工资的统计计算:各任职教师由年级组长统计;各年级组长由教导处统计;后勤人员由总务处统计;行政人员由校长委托人事秘书统计,各统计表于每月1日前送交校长室,经审核后,由会计室发放,浮动工资的比价视学校经济情况由校长室作适当调整。

(4)浮动工资按十个月计发,七~~八月份按原工资发放。

(5)教职工担任期中、期末和会考中的工作或在运动会期间的工作及其它临时性的工作,不计课时,必要时另发补贴。提前结束学科(六年级会考学科除外)的任课教师,学校另行分配临时性任务。在完成学校分配工作的前提下,原则上享受原课时工资。

(6)发生责任事故、教学事故,根据情节轻重,经校长办公会议讨论,扣发或缓发1——3个月的浮动工资,严重的按解聘一项处理。

(7)浮动工资主要是依据教职工的工作量来制订。计算的工作仅指主要的,常规的工作内容,不可能把学校繁琐的工作细目和临时性、突击性的工作内容都包括进去,因此,必须大力提倡奉献精神,团结一致,艰苦奋斗,协同发展,要注重师德修养,树立良好的师表形象,坚决反对和摒弃斤斤计较等不良现象。

(六)定奖(见奖励条例)

本方案若与学校原制订的有关方案、制度不符的,以本方案为准。本方案自二OO七年九月起执行。

 

本方案解释权属校长室。

 

 

 

 

马山中心小学2007--2008学年聘用(任)方案

一、            实行“两级聘用(任)”

1、现技处副主任、教导处总务处干事、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学校设现技处副主任一名、教导处干事两名、总务处干事一名,现技处副主任原则上竞岗产生,其余干事一般由部门主任提名、报校务会议讨论决定;设低、中、高3个年级组长;设语文、数学、英语和综合四个学科组长(一般由年级组长或干事兼任),并分别制订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每一位组长可以根据学校制订的岗位职责、工作目标拿出自己的工作方案参加岗前演说。校长室召开大会,征求意见,经全体教职工投票,学校党政联席会议根据综合情况(1、工作方案,2、投票情况,3、任职资格,4、工作能力)讨论决定各年级组长和学科组长人选,由教导处、总务处聘任(干事、组长的任期可以根据履行职责情况确定重新聘任或续聘)。

2、学校编制“岗位设置明细表”、“岗位职责”,每一位教职工根据学校的“岗位设置明细表”、“岗位职责”、以满工作量填写“应聘书”,年级组长各自根据本年级的“工作目标”,充分听取学科组长的意见,在有“应聘意向”的教师中聘任本年级各科教师,组成年级组。教学后勤岗位由教导主任聘任,服务后勤岗位由总务主任聘任。经过第一次聘任,学校公布受聘情况和岗位空缺情况,工作量未达标和未受聘教职工填写“补充应聘书”,由各部门、年级组长进行补聘。补聘阶段语文、数学、英语及有关术课学科组对本学科教师补聘工作向年级组长提出建议,并进行协调。补聘工作根据需要可以反复进行几次。最后由校长发“聘任书”。

3、聘任过程中,各部门主任、年级组长要有正当理由、合理原因,才能不聘有“应聘意向”、有“任职资格”的教师。

4、任期中犯有较重错误或严重失误经教育仍缺乏认识、不能认真改进的年级组长、学科组长、任课教师和后勤工作人员,各部门负责人有权提议校长解聘,校长根据实际情况,有权解聘。

二、           于未聘教职工及空缺岗位问题:

1、经补聘仍未受聘的教职工可以书面“申请试聘”,学校根据情况给予安排试聘,争取下学年应聘,下学年仍未受聘的教职工,学校不再进行安排,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2、年级组长必须接受学校对试聘教师的安排,负责对试聘教师进行教育教学工作的指导,负责帮助处理有关的教育教学事务。但是,由于试聘教师的原因而影响教育教学效果,学校不追究年级组长的责任。

 

3、拒聘教职工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4、经补聘、试聘后仍有空缺的工作岗位由学校向社会招聘、请临时代课等办法来解决。

三、           建立考核网络,严格考核纪律

1、制订较为齐全的“岗位职责”和“工作目标”,建立较为健全的专职的考核网络,全面增强考核力度。

2、把月考核、学期考核成绩与浮动工资、综合考核奖挂钩,而且作为教职工年度考核、评优、职称评审、下一年聘任的主要依据。

3、严格考核纪律,建立考核复查制度,追究对考核敷衍、失职的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实行“一票否决”制。

四、           受聘教职工的待遇:

受聘教职工的待遇:

1、 受聘教职工的工资仍由固定工资和浮动工资(包括学校投入部分)两部份组成。

2、 年级组长、学科组长、学校中层及干事,享受上浮一档职务工资待遇(每年按10个月计算),在每学期结束时根据考核情况一次性发放。还在今后的职称评审中享有优先权,学校将优先推荐参加相应的职称评审。

3、 已获得小学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的教师必须在相应岗位上工作才能获得相应的聘任。

4、 受聘于非本人任职资格学科或其它岗位的教师,属于低聘,享受低于原任职资格一级的待遇;试聘教职工享受低于原任职资格一级的待遇,而且浮动工资(包括综合考核奖)以80%计算;因照顾而安排工作的教职工只享受津贴工资、午餐补贴。

5、 浮动工资、综合考核奖按月、学期发放。

6、学校另外设立成果专项奖,对教育教学工作中取得优秀成绩的教师、教科研取得一定成果的教师、参与或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项竞赛获奖的教师、为学校其它工作作出特别贡献的教职工进行奖励。见(奖励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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