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中学第四届“教坛新星”教学大赛实施方案
[要求](1)赛课教师可以选择最能发挥才能的教学内容,选用最能表现教学内容的教学手段,选择最能够配合教学的学生团队。
(2)赛前准备好简案,供评课教师参考。赛后有详案和心得,并按时交给学校教科室。
(3)赛课前两周将参赛内容,所选班级告知教科室。赛课顺序通过抽签决定。
[奖励]
(1)获奖老师由学校发给获奖证书;
(2)获奖老师在学校网站和学校的橱窗上公布;
(3)获奖老师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参加县级以上赛课活动或有关学术活动;
(4)获奖老师的资料记入个人业务档案,作为教师工作量化考核的依据。
未尽事宜的解释权属学校教务处、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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