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2010年初三毕业生信息技术考核实施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3-17 19:03:02

③、文稿的编辑。    

文字格式(字体、字号、字型、下划线、字符间距、颜色)的设置;段落格式(居中、首行缩进、悬挂缩进、左缩进、右缩进、段落对齐方式、行间距、段间距)的设置;艺术字的插入及编辑;图片的插入、删除及环绕方式的设置;文本框的使用(文本框的插入与编辑)。    

④、版面设计。    

页面的设置(纸张大小、方向、页边距的设置);页眉、页脚的添加;分栏的设置。  

⑤、Word表格的编辑。  

表格的插入与删除;表格行、列的插入与删除;表格文字的输入。  

 3、数据统计与分析(Excel)    

①、认识Excel2000。    

Excel2000的启动与退出;窗口界面的组成;工具栏的显示、关闭及其使用。    

②、数据的输入、编辑与保存。    

不同类型数据的输入、移动、复制、修改、删除与恢复;新建、保存、打开和关闭Excel2000文件。    

③、修饰Excel工作表。  

添加工作表标题并进行“合并及居中”等处理;设置数据  

格式(单元格格式对话框中“对齐”、“字体”、“边框”选项卡  

的应用);设置表格的行高和列宽;行列的插入与删除。    

④、数据的计算和分析。    

使用公式或函数进行求和、求平均值、求最大值、最小值等的数据计算;对数据按主要关键字排序方法进行排序;自动填充功能的使用。  

⑤、创建图表  

利用表格中数据创建不同类型的图表(不连续数据源的选择);设置图表标题。    

4、浏览器的使用(Internet Explorer)    

①、认识Internet Explorer;浏览器的启动与退出;工具栏和地址栏的显示、关闭。    

②、网页中图片、文字保存到指定位置。    

③、打开一个网页,保存到指定的位置。    

(三)信息技术基础知识     

1、信息与信息技术    

①、信息与信息技术的概念    

②、信息的获取与传输方式    

③、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    

④、信息安全的概念(计算机病毒相关知识)    

2、计算机的硬件和软件    

①、探索计算机在信息社会中的作用    

②、微型计算机的组成    

③、了解常用的计算机软件    

3、操作系统    

①、操作系统的概念    

②、窗口的组成    

③、文件命名规则和类型    

4、网络基础    

①、计算机网络的概念、分类、特性、功能    

②、因特网提供的信息服务  

③、电子邮件的概念、功能、特性  

 ④、网络安全与道德    

八、监考老师须知  

1、监考教师必须自觉佩戴监考标志,着装整齐。  

2、开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进入考场,打开考试机,做好考前清场工作。  

3、考生进入考场,监考教师须核对考生信息、确定考生身份,检查是否有考生将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带进考场。考生进入登录界面,在指定位置输入个人信息,老师巡查无误后,宣布考试开始。  

4、开考10分钟后,如有考生缺考,监考教师在“考场编排表”的“备注”栏目中注明“缺考”字样。  

5、监考教师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严禁考生复制、携带试题出场以及替别人做题等作弊现象。考试时严禁其他人员出入。对违犯考试纪律的考生,经两位以上监考教师确认后强行收卷,在“考场编排表”中的“备注”栏注明作弊,并及时向考点主考汇报。  

6、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考试操作过程有疑问时,监考教师应当众予以答复。对不涉及考试内容的计算机异常情况,应给予及时帮助。对由于计算机故障或断电、死机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考试的,开考时间不超过10分钟的可安排当场次断点续考或重考,否则,安排其在下一场次重考。  

7、考试结束前2分钟提醒考生所剩时间和保存结果。考生考试结束显示“交卷成功”,经监考教师确认收卷成功,方可离开考场。  

8、监考教师要严格管理考生的考试数据。监考教师不得私自解密考试软件,不得泄露、修改、打印未经启用的试题,不得解密、修改、损毁保密期限内的考生答卷及考试成绩。  

9、每场考试结束后,应认真填写考试记录,清场,并重新启动计算机考试系统。  

10、全部考试结束,监考教师须在“考场编排表”的“监考教师签名”栏目中签名。  

九、信息技术考试考生须知  

1、考生进入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与考试可能有关的物品。如:教材、复习资料、文具、软盘、U盘、移动通讯工具等。  

2、考生在登陆界面应正确填写个人信息。进入《考生须知》界面,考生要认真阅读。监考教师统一宣布考试开始,方可进入考卷界面答题。  

3、开考10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录并确认,视为缺考。开考15分钟内,考生不得退出考场。  

4、考生不得向监考教师及其他考生询问与考试内容有关的问题。如遇不涉及试题的操作疑问,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若计算机发生操作故障,可举手向监考教师报告,由教师视具体情况安排重考。  

5、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考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偷看,不准传纸条,严禁替他人操作答题,不准蓄意破坏考试机器,不得进行与考试无关的操作,严禁复制试题和携带试题出场。  

6、考生交卷后应立即退出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谈笑、议论。  

十、信息技术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1、考生违纪由两位以上监考教师进行确认。  

2、对考生在考试中的违纪行为,监考教师应及时制止。经监考教师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下列行为之一者,本次考试成绩以0分计算,并在考点进行通报。  

(1)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到座位上,并在考试中使用;  

(2)使用移动电话等通讯工具;  

(3)向他人讯问或协助他人考试;  

(4)大声喧哗、破坏考场秩序;  

(5)蓄意破坏考试机器;  

(6)冒名顶考或请他人代考;  

(7)有其它舞弊行为。  

3、考生不按考试要求进行操作,造成机器损坏须赔偿损失。  

4、考试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按市教育局有关学业考试工作违纪处理规定予以处分。  

(1)监考迟到,随意离开;  

(2)监考中不履行职责,经指出仍不改正;  

(3)利用监考或从事教务工作之便,为考生舞弊提供条件;  

(4)对考生舞弊行为知情不报、庇护掩盖;  

(5)提供答案或暗示考生答题;  

(6)故意丢失、损坏考生考试数据;  

5、私自解密考试软件,泄露、修改、打印未经启用的试题;解密、修改、损毁保密期限内考生答卷信息及考试成绩者,将依照有关法律,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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