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田径运动员爆发力训练的研究
大负荷与极限速度相结合的力量练习才是发展爆发力的最佳组合。大负荷力量训练虽然优于中小负荷和徒手练习的效果,但并不是意味着采用大负荷就能很好地发展爆发力。因为大负荷力量练习虽然提高了绝对力量,可大负荷练习不能在练习中产生快的动作速度,不能建立快速的发力动作定型。长期单纯的大负荷练习会影响肌纤维的敏感度和对能量的利用率,减慢发力速度,造成慢的发力定型。
如何才能使人体肌肉在最短的时间内最大限度地发挥肌力贮备,从而取得最快的动作速度呢?我们通过多年实践发现,只有大负荷练习与最快速度相结合的练习方法才能满足以上要求。即在一组最大负荷力量练习后,紧接着进行轻负荷的极限速度练习,再进行几次极限速度的徒手练习。这样使人体产生一种非常轻快的感觉,并在轻负荷练习中获得比一般只做徒手练习快得多的动作速度。这种练习会产生一种意想不到的效果。
我们认为:大负荷和轻负荷极速练习、再加快速徒手练习,在爆发力训练组合中是一个有机的整体,缺一不可的,相互联系。没有轻负荷练习,大负荷所造成的强大刺激再大也不会转变成快的“爆发力”,无法建立快速爆发用力的动力走型;没有大负荷的练习也不能调动更多的肌体参与工作。因此说,这种训练组合是密不可分的。
运用“大负荷+轻负荷+徒手”练习组合时应注意下面几方面问题。首先,力量训练必须建立在全面的身体素质共同提高的基础上,且在力量素质练习中必须首先发展爆发力素质。
其次,根据青少年运动员的训练特点,在发展力量素质时,切忌过早进行大力量训练,以免把肌肉练得过僵、过死,影响速度、灵敏、柔韧等素质的提高,防止“拔苗助长”。力量训练中必须强调运动的合理性、准确性、科学性处理各种力量素质之间的关系,充分考虑各身体素质之间的协同性。
第三方面是保证“大负荷”和“极限速度”练习之间尽可能短的间隔。因为间隔时间越短,大负荷工作产生的痕迹效应就越强,轻负荷最大速度运动时,爆发用力的效果才会越好,合理的时间间隔是6-10秒。
最后需强调的是这种训练组合必须在肌肉不疲劳的情况下进行。因为肌肉疲劳时收缩速度减慢,此时进行爆发力练习不可能取得很好的效果。同时,在训练中,大负荷、极限速度容易造成少年运动员局部肌肉负担过重而产生疲劳和损伤。这种训练组合最适宜采用重复训练法来进行,肌体得到充分休息后再练习下一组,训练的效果也是最明显的。
总之,任何一种单一的练习都不能很好地发展爆发力,力量练习在各个时期都要进行,但是在练习中必须注意合理安排,否则将会影响爆发力训练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运动训练学》 徐本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