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普通话语音缺陷的判断原则与评分细则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佚名  来源:本站整理  发布时间:2009-11-08 22:02:21

论普通话语音缺陷的判断原则与评分细则

        钟武媚

    玉林师范学院  教育系  讲师,广西  玉林  537000  0775--2826872

 [摘要] 目前普通话语音缺陷判断标准存在着模糊性,加上测试中测试员本身的主观差异性及随意性,造成了普通话语音缺陷判断难,影响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公平性。本文结合方言区方言特点探讨方言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语音缺陷的判断原则及评分细则,为方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科学公平献微薄之力。

  [关键词]  普通话语音缺陷;  判断原则;评分细则;探讨与研究;

Comment on putonghua pronunciation defect judgement principle and detail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grading

Zhong Wumei

(lecturer,Education Department Yulin Normal university ,Yulin Guanxi 537000)

 

Abrtrurer The putonghua pronunciation defect there has been existing fuzziness in judgement standard at present , has been testing self subjective difference and arbitrariness in adding a testing , has been bringing about the putonghua pronunciation defect judging equality difficult to affect the putonghua horizontal checkout. The science fairness discussing dialect area putonghua horizontal checkout pronunciation defect detail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judging principle and grading , putonghua horizontal checkout job being a dialect combining with the dialect area dialect characteristic presents the main body of a book meagre that force.

Key Words: Putonghua pronunciation defect; Judge principle; Detailed rules and regulations grading; Discuss and study

 

普通话水平测试对语音状况的判定一般分为正确、错误和缺陷三种类型,对于“语音错误”的判定,应该说从理论到实际操作都不会有什么问题。白与黑、正与反、对与错,处在事物的两极,一目了然,易于把握。而对于什么是“语音缺陷”,把握起来就有相当的难度了。普通话语音缺陷指没有完全达到标准程度的情况。这种情况,从语音的物理属性方面分析,存在明显的偏差,但是,它一般不会在交际中造成困难或误解。例如:把字音中舌尖前音声母zcs读作齿间音的;把字音中单韵母央低元音[A]读成前低元音[a]或读成后低元音[α],都判为语音缺陷。语音缺陷的判定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是一项比较棘手的判定项目,目前普通话语音缺陷判断标准存在着模糊性,加上测试中测试员本身的主观差异性及随意性,造成了普通话语音缺陷的判断之困难。因此,探索普通话语音缺陷的判断原则及明确普通话语音缺陷评分标准就显得极其重要。本文主要结合方言区方言特点探讨方言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语音缺陷的判断的参考原则及评分细则,为方言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科学公平献微薄之力。

一、普通话语音缺陷判断的参考原则

目前很多学者对普通话语音缺陷判断原则提出了不少的见解,如高廉平提出区分对象原则,从事艺术语言行业的人从严,非艺术语言行业的人从宽;李竹屏提出,高等级(一级)侧重语音的物理属性,低等级(二级以下)侧重语音的社会属性。本人对这些观点持保留意见。之所以提出对普通话语音缺陷的判断要分对象或分等级对待,是出于担心语音缺陷判定严格划一,会使相当一部分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会因为缺陷的失分而无法进人他们应达到的等级,不能“持证上岗”,结果容易造成逆反心理,于推普工作不利。本人认为这样做是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实质相悖。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实质是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标准程度的检测和评定,是应试人的汉语标准语测试。自然是检测应测人普通话的标准程度,那么,普通话评分标准就必须一致,不能搞特殊化,否则,测试的公平准确性从哪来?其次,测试评分分行业分等级对待,会使普通话水平测试与普通话实际应用脱钩更加严重。高廉平先生认为《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所论及的“鉴于普通话在一些地区还不够普及,以往在推广普通话中普及和提高的工作结合还不够紧密,应该从实际出发,在一段时间内,对不同方言区在要求上有所区别。”不仅仅适用于对各方言区的要求,也同样适用于对不同行业应试者的要求,其中,对语音缺陷判定标准的宽严要求尤其适用。其实,我们从有关普通话水平测试文件中可知,“对不同方言区在要求上有所区别”实质是指对于“持证上岗”的等级要求分方言区有所区别,分行业有所区别,分年龄有所区别。如《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标准》第三条明确指出“在实际工作中,有关部门根据不同职业、需要,提出了不同的要求:播音员、主持人应达到一级标准;教师应达到二级标准;国家公务人员应达到三级标准。从实践来看,是较为适当的”。第四条指出“对上述专业人员和公务人员在年龄上也作了区别,规定:对195511日以前出生的上述人员不作硬性要求,只提倡使用普通话,鼓励提高普通话” 高廉平先生认为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对普通话语音缺陷判断要分对象有所区别的理由是语言缺陷不是语音错误,它只是一种位置的不准确、不完整、或不完美。若这一项内容的评判对所有应试者采取划一的标准,就忽略了不同行业语言使用类型的有所不同这一事实,如艺术语言与非艺术语言即生活语言的区别。但本人认为如对语音缺陷的判断分对象区别有悖于普通话水平测试的“对应试人运用普通话所达到的标准程度的检测和评定”的实质;其次如对语音缺陷的判断也分方言区有所区别,分等级分行业有所区别,会加大方言区人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与实际运用之间的差异。本来目前方言区人对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热情主要是在“持证上岗”的压力下形成的。力争过关成为应试人员的共同心理。为了在测试中取得好成绩,达到普通话水平合格的目的,应试人员往往采用临阵磨枪的办法。考前的突击训练,确实能提高应试者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甚至能帮助应试者比较顺利地过关。这也使得方言区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与实际应用情况差距较大。普通话语音缺陷的判断分等级分行业对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方言区人普通话水平测试过关的机率,在一定程度上给方言区人造成普通话测试易过关的错觉,减低方言区人学习普通话的积极性,从而阻碍推广普通话工作走向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进程。应试人员的普通话等级测试水平与实际应用水平之间的差距,而这种差距的存在,无疑会影响普通话水平测试结果的可信度与社会信誉。因此,本人认为要使推普工作走上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就必须制定统一评分原则及明确评分细则,而普通话语音缺陷的判断的原则及评分细则尤其重要。本人认为方言区普通话语音缺陷的判断的原则可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考虑音位区别特征及音感差异的原则。

音位区别特征是根据语音的生理或声学特性,用二元对立的观点,把语音区分为一对对“最小对立体”的特征,音位的对立指语音的辨义作用归纳出来的音类,凡是对立关系,而能区别词的语音形式的儿个音素必定分属于儿个不同的音位。从音素角度分析,音位可以归纳为三类: “辅音音位”、“元音音位”、 “声调音位”。音位区别特征是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的基础依据,在测试中,把一个音(音位)误读作普通话音系中另一个音(音位),无疑要判之为错误,如把[n]念成[l]如果把普通话的一个音(音位)读成另一个普通话中并不存在的音(音位),本人认为对之判断应慎重。宋欣桥先生在“‘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对普通话语音缺陷的判断有这样的说法 “‘缺陷’还包括一些在语音学中可以区分描写而在普通话语音(音位)系统中不构成对立的语音现象”。换言之,如果把普通话的一个音(音位)读成另一个普通话中并不存在的音(音位),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可把之判为缺陷。如舌尖前音“zcs”,玉林白话方言区人在说普通话时常把之发成舌叶音,普通话语音音系中没有舌叶音,因此,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可以把之判为缺陷,不判错误本人认为这说法不够科学,不能把一些在语音学中可以区分描写而在普通话语音(音位)系统中不构成对立的语音现象笼统地归之为缺陷,要认真考虑音感差异。如果在语音的物理属性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音感上明显不同,就应该判为错误;只有在音感差异不明显的情况下才判为缺陷。如发舌尖前音“zcs”, 玉林白话方言区人把之发成舌叶音,玉林白话方言区的测试员对之判断普遍一边倒,有的测试员把之全归为错误,有的测试员相反把之全归为缺陷,出现评分过严或过松的情况,这也是造成跨挡的主要原因之一。但是如果按发音时,舌尖与上齿龈的前部接触,音色靠近舌尖前音,则判之为缺陷;舌尖与上齿龈的后部接触,音色靠近舌尖后音,则要判之为错误原则评分,那么评分的差异就有可能减少。其次,对这种情况的判断还要考虑方言因素。普通话水平测试所要测试的语言能力主要是指从方言转到标准语的口语运用能力,如果被测人还明显地保留着方言的发音特征,即应该被视作错误如广西玉林市大平山土话念zcs为齿间音,说普通话时也常把舌尖前音zcs念为齿间音,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就不能把这组音判为缺陷,应判之为错误。

(二)考虑正常语流音变现象与系统性缺陷的原则。

第二项的多音节字词与第四项的朗读的语音缺陷的判断中要注意正常的语流音变现象与语音缺陷的区分。语音中一般两个以上的音节就构成语流,在语流中音节往往受相邻音节的影响,发生一定的变化,这就是我们常提到的协同发音。因而在测试过程中,从理论与实际操作两个方面严格区分正常的语流音变与语音缺陷的界限.有必要引起侧试员的足够重视。如“难免”、“面包”两个词中的“难”、“面”的韵尾受第二个音节的影响,都要发生变化,这是正常的语流音变,不能把之归为缺陷或错误。其次,在测试中还要关注语音缺陷的系统性,方言区人在说普通话时因受方言发音方法的影响,其语音的缺陷往往成为系统性的出现。如玉林白话方言区人发音多在前腔,多用前腔发音器官发音,粤语方言区人在发普通话中发音部位在后的声母及舌位后的韵母,如“舌面音、舌尖后音、舌跟音”及“合口呼、eoaoouiao-I[]及后鼻韵母等”易偏前,形成缺陷音。本人认为第四项朗读的语音缺陷评分把握应以系统性缺陷类别为依据,话音缺陷是声母、韵母、声调某一部门、类别中偶然的、个别的现象,判定可略宽;语音缺陷是某一部门、类别中一贯的、成系统的现象,则判定从严。因为个人言语的偶然失误是难以避免的。一个人在用其母语(包括方言)说话时,偶尔的用词口误、语言口误难以避免,在校正方音时不自觉的语音失误就更加难免。

(三)考虑音节中音素的声学特征原则

很多专家都指出,在实际说话中,声、韵、调各部分及相邻语音单位之间相互产生影响,各音素的发音与单发时不同。曹剑芬在1996年提出协同发音效应。林焘、王理嘉在1992年指出,音节开头的辅音会对后面的元音共振峰产生影响,称为音征,在感知辅音时,塞音的音征比尖峰的作用还重要。王士元在2000年也说,声调特征并非完全独立于音段特征,而是与那些主要喉部控制的特征有着特别密切的关系,既有共时的关系又有历时的关系,例如:浊化、送气、喉化、音化、气声等等。换言之,严格地说,单纯的声、韵、调某一部分的缺陷是不存在的。一般而言,辅音(声母)的对立性要远远高于元音。这种差异首先在于辅音的声学特征比元音复杂得多。每一个辅音都由许多声学特征组成,组成的模式不但多样化,而且不大稳定。而元音音色的不同主要是由于共振峰的频率不同,其中F1F2最为重要,分别与发音时舌位的高低(F1)、前后、嘴唇的圆展(F2)相关,这两个共振峰的频率基本上可以决定一个元音的音色[1]。因此,在语音感知时,辅音的差异更容易形成对立,而元音则有相对较大的容错度。所以,在普通话语音缺陷的判断中应考虑辅音(声母)和元音(韵母)不同的声学特征及其音感差异。对于辅音(声母)的缺陷适当从严而对于元音(韵母)的缺陷适当从宽。

二、普通话语音缺陷判断的评分细则的制定原则

目前各地方语委参考《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结合本地方言特点都制定了〈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并对“语音缺陷”都作了列举式的说明,但实践证明《细则》中所举出的语音缺陷的类别说明带有较强的模糊性。因为一个音素的标准音值与错误音值之间,还存在着相当距离的过渡音值区间。在这个过渡区间里,有接近标准音值的区间,也有接近错误音值的区间,还有中间状态的区间。比如,对舌尖后音zhchshr的缺陷判断,《细则》中都列举说明了其的判断为“读翘舌音声母时舌尖接触或接近上腭的位置过于靠前或靠后”。舌尖后音的发音部位很多语音著作都写成“舌尖接触或接近硬腭前端”,但到目前为止,什么是“硬腭前端”还没有确切的说法,在实践的发音中,我们都能感觉到它不是一个点,应是区间,那么其标准音的区间在那里?或“过于靠后”的标准区间在那里?都很模糊。显然,只有接近标准音值的区间或中间状态的区间才算是语音缺陷,但这必须有一定的限度或幅度。因此,制定普通话语音缺陷和错误的评判细则时应从下面几个方面进行增强自身的定性,使得测试员有据可循,减少判断的主观性。

(一)明确音素标准音区间范围及缺陷区间范围。可选取有代表性的易分歧的各组声韵母,明确规定处于哪个发音部位.(主要是舌位)、使用了哪种发音方法的读音判为缺陷,哪些判作错误,而不是简单笼统地重复《现代汉语》教材对这些语音的描写。还是以舌尖后音为例。我们对舌尖后音接触点或接近点的理解不应过于机械,它是一个区域并非一个固定不变的位置,一个人只要他的发音是在这个区域内就应当是正确的。以往我们说舌尖后音接触或接近硬鳄的前部,更多的是一种静态的描述,其实语言是一种动态的系统,对其的语音缺陷的判断描写应具有动态性,如对“过于靠前”的描述为“舌身未缩,舌头上举接触或接近上齿龈的中后部,音感与舌叶音相似判之为靠前;如舌头上抬,舌尖接触或接近上齿龈的前部,音色近似舌尖前音则判之为错误。“过于靠后”的描述为“舌身后缩,舌头上卷接触或接近硬腭的中后部,造成俗称的“大舌头”的音色。如把这些细则都规定下来,那么测试员对这样的标准的理解偏差就会减少,松紧度也会相应精确起来。

  (二)制定好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参照标准。普通话水平测试是一种目标参照性测试,因此,测试员在测试时,必须有一个参照标准,这个参照标准不但要对

音位读音做定性描写—即质的规定性的表现形式,还要对音位内部可能存在的所有变体读音和它们可能出现的所有环境做具体的描述—即量的规定性的表现形式,这是一组可供选择的音素的集合。例如普通话的/a/可出现在以下不同的字音:

 1、爱[ai]  [an]   2、眼[iεn]  [yεn]    3、压[yA ]   [A]  

 4、凹[αu]   [αη].这四组音节都包含一个a,如果仔细比较一下就会发现这里有四个不同的a,即四个不同的音素。“爱、岸”的韵腹由于受了靠前的韵尾的影响,实际读音是前元音[a];“眼、远”的韵腹由于受到韵头和韵尾的双重影响,实际读音舌位不但靠前,而且高升一级,变成前元音[ε];“啊、压”等没有韵尾,韵腹实际读音舌位偏央,是一个央元音[A];“凹、昂”等的韵腹,由于受靠后的韵尾的影响,他的实际读音是一个后元音[α]。可见/a/由于出现的语音环境(条件)不同,受到的影响不同,实际读音也不大相同。但目前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细则对声母、韵母、声调的语音描写仅仅停留在对一种音位的读音的定性描写,对它们的条件变体,尤其是音节中各音素的变体读音并未作精细的描写。这种语音描写的模糊性给方言区人学习普通话带来一定困难,同时也给测试员的评判留下大片开放的空间,影响评分的准确性。

 

[参考文献]

1. 宋欣桥,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分中的几个问题,《语言文字应用》[J1997

年第3

2. 林焘、王理嘉,《语音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211

3. 曹剑芬,普通话语音的环境音变与双音子和三音子结构,《语言文字应用》[J 

1996年第2期  

4. 高廉平,关于语音缺陷判定的思考,《西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J1997年第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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