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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普通话的确立和推广
一 汉民族共同语的形成与发展
建立和推广规范的、全国通用的语言(标准语),是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是任何一个要实现工业化的国家所必须完成的社会历史任务。
语言的使用和发展跟社会的发展、跟社会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变革是密切相关的。旧中国长期处在以小农经济为主的体制下,小生产的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为。汉语方言复杂,除了分布地域广阔、山川阻隔等地理条件外,自给自足的、封闭的小农经济也是重要的社会原因。“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是那种经济体制下。语言生活写照。
(一)汉语方言的形成当很久远。传世的扬雄撰写的《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是中国第一部比较方言词汇的重要著作。根据扬雄《答刘歆》和东汉应劭《风俗通义·序》等材料,可知周秦时期已有人采集方言。(《中国大百科全书》语言文字卷,76-77页)1955年,罗常培、罗叔湘在《现代汉语规范问题》一文中提出,“汉语方言还没有经过全面的调查。根据现在知道的情况,可以分成八大方言,每个方言内部包括许多小方言。”这八大方言是:北方话、江浙话、湖南话、江西话、客家话、闽北话、闽南话、广东话。1988年,在香港朗文出版公司出版的《中国语言地图集》里,我国方言研究学者将汉语方言划分为十大区。在大区之下有的分区;在区之下分片或再分区;在片之下有的分小片。十大方言的划分是:
1、官话大区人口约66223万。其中:东北官话区约8200万人;北京官话区约1802万人;冀鲁官话区约8363万人;胶辽官话区约2883万人;中原官话区约16941万人;兰银官话区约1173万人;西南官话区话区约20000万人;江淮官话区约6725万人。
2、晋语区人口约4570万。
3、吴语区人口约6975万。
4、徽语区人口约312万。
5、赣语区人口约3127万。
6、湘语区人口约3085万。
7、闽语区人口约5507万。其中包括:闽南区、蒲仙区、闽东区、闽北区、闽中区、琼文区、雷州区、邵将区。
8、粤语区人口约4021万。
9、平语区人口约200万。
10、客家话区人口约3500万。
(二)汉语存在复杂的方言,这是汉语发展的一个侧面,汉语发展的另一个侧面,是在汉语方言之上早已存在求同的趋向。“扬雄(方言)告诉我们,汉朝是有很多方言的,但是也有一种‘通语’,这种‘通语’和当时的书面语关系如何还有待于研究。”(罗常培、吕叔湘)可是到了元代之后,“通语”的作用已经很明显。当时音韵学家就已明确指出:“天下通语,则天下尽通,后世易晓。若为市语方言,则虽便捷一时,称快一地,要无以明天下后世。”(黎锦熙《国语运动史纲》)
罗常培、吕叔湘在论述我国汉民族共同语的形成和发展时指出,从书面语言来看,“到了十二、十三世纪就有了相当多并且相当纯净的作品:‘语录’(禅家的和理学家的),外交使臣笔录(如保存在《三朝北盟会编》里的),‘诸宫调’,‘话本’,以及许多笔记小说里记下来的片段对话。这种新的书面语言是同口语密切联系的,……这种新的书面语言和旧的书面语言,用后世所起的名称说就是‘白话’和‘文言’,……这‘白话’就是我们现在的民族共同语的文学语言的来源。……白话作品,从‘话本’和‘元曲’到《儒林外史》和《红楼梦》,都带着各自的地方色彩,但是总起来说,它们的方言基础是一个,北方话。”他们认为,汉民族共同语的开始形成当不会晚于十四世纪。这种口语不久就取得“官话”的名称。明清两代,官话随着政治和经济的力量逐渐传播到各地。但是官话并没有明确的标准和规范。卢戆章最早提出以南京话作为官话的标准。他认为“十九省之中,除广、福、台而外,其余十六省大概属官话,而官话之最通行者,莫如南腔。”王照则坚决主张用“京话”(北京官话),认为“……宜取京话。因北至黑龙江,西逾太行宛洛,南距扬子江,东傅于海,纵横数千里之土语,与京语略通。是以京话推广最便,故曰‘官话’。余谓‘官’者公也,‘官话’者公用之话,自宜择其占幅员人数多者。”卢戆章后来也放弃了“南腔”,同意改用“京音官话”作为“通行国语”了。(《倪海曙语文论集》,第166页)
(三)辛亥革命特别是“五四”运动以后,随着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促进了汉民族共同语的发展和推广。“官话”这个名称逐步被“国语”所代替。
1、提出“国语”问题的直接原因之一是实施国民教育的需要。朱文熊说:“夫吾之所以望同胞者,能自立于生存竞争之世界耳。顾文字不易,教育总不能普及;国语不一,团结总不能坚固。”1917年2月,国语研究会举行成立大会,发表《成立缘起》,指出:“中华民国国语研究会之起源,盖由同仁等目击今日小学校学生国文科之不能应用,与夫国文教师之难得,私塾教师之不晓文义,而无术以改良之也。……同人等到以为国民学校之教科书必改用白话文体,此断断乎无可疑者。惟既以白话为文,则不可不有一定之标准,……”(《倪海曙语文论集》第165页,第174页)
1911年,清朝学部召开中央教育会议,通过了《统一国语办法案》。案中建议在京城成立“国语调查总会”,各省设立分会,进行语词、语法、音韵的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审定国语标准,编辑国语课本、国语辞典和方言对照表等。又提出语音以京音为主,而调整四声,不废入声;语词以官话为主,而择其正当雅训者。(《倪海曙语文论集》,第171页)这应该说是即将崩溃的清政府在语言文字工作方面所做的一件顺乎社会潮流的实事。
2、1912年民国成立。1913年召开了“读音统一会”,经过一个多月的讨论,议定了六千五百多个字的读音,并把经过这次议定的字音称为“国音”。“国音”的概念是不明确的。它的标准带有很大的人为成分,不外乎“语音以京音为主,而调整四声,不废入声”。这可以从1918年11月23日当时的教育部颁布的第七五号令里得到说明:“查国语统一问题,前清学部中央会议业经议决。民国以来,本部鉴于统一国语,必先从统一读音入手,爰于元年特开读音统一会,讨论此事。”(《国语运动史纲》)没有明确的标准,必然要进行人为的干预。读音统一会发展为包括23个省、区共约80位会员。在审定读音时,一个省区有一个表决权,“以最多数为会中审定之读音”。这样审定的“国音”注定是不可能推行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