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实施方案
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执行语言文字法规和标准。开拓创新,狠抓落实,建立健全工作机构、完善工作制度,加强宣传、推广、普及普通话和用字规范化等各项工作的力度。为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增强广大教职员工的语言文字规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根据恩市教文[2008]号文件:《转发州教育局、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给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意义
1、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促进语言文字应用规范化,是保证社会高效运转和提高社会信息化水平的必要条件,符合我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和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实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的基础性工作之一。开展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就是要进一步提升我校语言文字工作的整体水平,推动学校在全社会更好的发挥基础作用和积极影响。
2、普及普通话和语言文字规范化是素质教育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教育教学的主渠道作用,对学生进行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使学生具备良好的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是造就数以亿计高素质劳动者、数以千万计专门人才和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的需要。开展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对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青少年人文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3、开展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对于规范我校教学活动,促进语文教学水平的提高;对于教师基本素质的提升,从而进一步促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和发展都有着深远的意义。
4、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逐步提高应用规范化语言文字水平的过程,是进行爱国主义教育、优秀文化传统教育和审美教育的过程。开展示范学校创建活动,是提高全体教职员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重要途径之一。
二、具体措施
1、加强领导,贯彻政策法规
学校全面贯彻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语言文字规范标准,充分认识创建活动的重大意义,将语言文字规范化的要求纳入培养目标、纳入常规管理、纳入基本功训练,渗透到学校的各项教育教学活动中。
建立学校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和负责学校的示范学校创建工作。
组 长:向平双
副组长:龙在兴 邵世祥
成 员:符茂盛 许本义 田施斌 杨长厚 黄家权 姜昌银 毕文学
各班班主任
创建活动的具体事务德育处负责。
2、营造氛围,加大宣传力度
在学校设置长期性的醒目的宣传标语、标牌;充分利用学校校园内的宣传栏和各班教室的板报,宣传普及普通话和规范语言文字的重大意义,介绍规范语言文字的相关知识,创设规范语言文字的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在学生中成立规范语言文字活动小组,制定活动计划,坚持开展活动。①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材料、广播、推普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在校内外宣传推广普通话、用规范字的重要性。②走上街头,对学校附近的社会用字进行检查和监督。③利用业余时间,对校内用字(包括各种指示牌、标志牌、标语、学校公文、校刊、讲义、考试试卷和其他印刷物、电子屏、自制教学软件、教师板书、作业批改、书写评语等等)进行检查监督。对不规范用字、错别字等提出修改意见。
3、落实管理,强化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