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绣林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市绣林小学德育导师制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动员多方力量,综合多种资源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行为规范等方面“一对一“的指导,探索“以人为本”和“人人育人”的学校德育管理工作新模式,形成“全员育人”新局面,结合我校实际,就试行“德育导师制”提出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若干意见》为指导,认真实施“德育导师制”,以“面向全体学生,不让一个学生掉队”为宗旨,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学校德育工作新模式,从而达到引导学生积极向上、健康发展的目的。
二、组织机构与导师队伍:
学校成立由校长室、德育处为领导的德育导师制实施领导小组。组长:成先中, 组员:陈建华、徐永香、蔡隽、秦勇、杨慧琼、喻长玲、瞿文杰、袁玉和、刘娟。经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学校要求全体教师参与德育导师工作,人人成为学生的德育导师。
三、主要职责:
德育导师主要是有重点地与部分学生结对,进行经常性的思想道德品质及行为习惯的培养引导,并对全体学生的学习、生活等多方面进行关心和帮助。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校德育导师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指导全校德育导师制工作的实施,制订工作计划,召开有关德育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议,对德育导师工作进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并于学期结束时对各德育导师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
2、导师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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