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初中毕业生会考实践能力考试方案
为了检测我县初中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湘西自治州教育局《关于印发湘西自治州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改革方案(试行)》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龙山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和《龙山县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价方案的通知》精神,经局研究,决定将初中毕业会考实践能力考试成绩按总分30分纳入学生的毕业成绩。为了使实践能力考试能更加公正、准确、客观的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初中毕业会考实践能力考试工作在局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电教仪器站、基础教育股、教科所和各联合学区负责组织实施。
1、成立初中毕业会考实践能力考试领导小组
组长:田富荣
常务副组长:唐恢波
副组长:田龙生 姚元富 文万山 田珍清
成员:兰长永 曹钛纹 尚立才 姚卫国 熊 平 田 锦
尚道龙 黎玉成 李先锋
全县初中毕业会考实践能力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电教仪器站,办公室主任由基教股股长兼任,副主任由电教站站长兼任。
2、成立初中毕业会考实践能力考试工作小组
考试工作小组下设一个巡视组和四个考试小组,四个考试组分别在全县不同的考点,同时对参考的初中学生进行实践能力考试。
巡视组:负责对全县实践能力考试工作的全面监督和检查,处理实践能力考试中发生的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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