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岗位职责考核细则(试行)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4-18 23:20:14
班主任应教育学生准时上课,并严格学生请假制度。

1)学生早上、中午或晚自习(以门卫记录为准)迟到(按月统计):每迟到2人扣班主任当月考核分1分。

2)学生旷课且班主任不清楚原因或未及时处理的,每一人次扣班主任当月考核分5分。

3)学生出操无故缺席一人次扣班主任当月考核分1分;学生做操不认真,每一次扣班主任当月考核分2分。

3.仪表仪容:

班主任应注重对学生进行仪表仪容的教育。在德育处每月的检查中(提前三天通知班主任),每发现一名不合格的学生,扣班主任当月考核分1分并将检查结果通知班主任,班主任要督促学生在三天内整改,三天内还未整该,从第四天开始,未整改的学生每一人次每拖延一天再扣班主任当月考核分5分。

4. 思想品德建设

班主任应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规范的教育。学生吸烟、酗酒、寻衅打架、赌博、偷盗、夜不归宿、考试作弊、恶意损坏公物,特长班每一人次扣班主任当月考核分4分,平行班每人次扣班主任当月考核分2分;学生在思想品德和日常行为规范方面有突出表现,并受到学校在全校集会上表扬的,奖励班主任当月考核分5分;班级获得流动红旗一次,奖励班主任当月考核分5分。

5.文体活动或竞赛活动

班主任应积极鼓励和组织学生参加各种文体活动。学生在参加德育处(团委)布置、安排的文体活动或竞赛活动中获得奖励和荣誉:校级奖励班主任当月考核分5/人次;区级奖励班主任当月考核分10/人次;市级奖励班主任当月考核分15/人次,省级奖励班主任当月考核分30/人次;国家级奖励班主任当月考核分50/人次(以奖状或证书为准,但奖状或证书不分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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