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第三中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方案
各项测试完成后,按测试成绩计算有关指数;根据《评分标准》查出各项得分并计算总分;根据总分评定等级。90分以上为优秀,75~89分为良好,60~74分为及格,59分以下为不及格。每学年评定一次。成绩不及格者,在本学年度准予补考一次。补考仍不及格,则学年评定成绩不及格。毕业年级学生的成绩,按毕业当年的测试评定成绩和其他学年平均成绩(各占50%)之和评定。测试和评定结果均按学年记入《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登记卡》。
三、《标准》成绩要求
学生的《标准》评定成绩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者,方可评为三好学生。学生毕业时,其当年《标准》评定成绩达到及格及以上等级者,准予毕业;评定成绩不及格者,按肄业处理。
四、实施《标准》的组织领导与分工
1. 学校成立实施《标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成员由教务处、政教处、体育组负责人及各年级组长组成。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实施《标准》的工作,研究、解决实施工作的有关问题,检查督促工作进程,协调各方面的关系,保证《标准》的顺利实施。
领导小组组长:张久奋
副组长组员:许海松 盛为国
成 员:戴恩好 李会虹 陈平 (以及各年级组长和全体体育教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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