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教师(工作)评价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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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根据教育目标和管理目标,以统一的标准对教师的职业道德、业务状况、工作态度、工作成果进行测量和评价,并充分发挥评价的导向、监督、激励、改进和鉴定功能。将评价的结果用于教学管理,有利于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营造和谐的人际环境。当然教师工作评价内容和方式的确定需根据教育法规、教育理论与学校实际制订,并由合理的经教代会认可的方法进行评价才能取得成功。 一、指导思想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国家民族的兴旺发达有赖于教育,教育的质量取决于教师。在市场经济的大潮冲击下,在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今天,如何建立系统的、科学的、切实可行的教师工作评价制度,以正确反映教师的工作质量,这对充分调动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实现教师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出具有创新能力的人才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为此,我们近几年来对学校教师工作评价进行了认真的探索与实践,2000年度又作了一次较为全面的修改和尝试。经过一年来的试行和探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再次修改后形成的方案印分至全体教师,并切实开始施行。 二、评价指标体系设计依据 本方案设计教师工作评价指标时依据以下相关法律、条款进行: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三十四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职务、聘任制度,通过考核、奖励、培养和培训,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五章第二十二条:“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对教师的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第二十三条:“考核应当客观、公正、准确,充分听取教师本人、其他教师以及学生的意见。”3、教育学、心理学、现代管理学理论中关于教师工作基本要求与素质要求。例:教师的四项基本要求:教好功课、爱护学生、以身作则、刻苦学习;教师素质构成的七个方面:思想政治素质、道德素质、文化素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外在素质。4、中学教师工作特点。5、学校实际。 这些法律规定既是开展教师评价的法律依据,同时也是确定教师评价内容的最直接的法律依据。 三、评价办法及其权重的确定 根据现代教育理论确定四个层次的评价办法: 自评:为充分尊重教师,发扬考核民主,增强教师的主人翁责任感,确定第一层评价为教师自评,使教师充分认识自我、发扬优势、改进不足、完善和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也为他人评价提供基础。自评权重占整个评价的15%。 互评:以教研组为单位进行集体评议。这不仅是发扬民主考核的一种主要形式,更是因为同教研组教师互相了解更具体、更详细。这一层面的评价能提高评价结论的客观性和权威性,对考核评价质量的可靠性起着重要的作用。此层评价占整个评价的25%,其中5%为教研组长给组内教师评分。(教研组长自身的5%,由教务处统评)。 生评:学生作为受教育教学对象,在接受知识过程中对教师所起的作用与影响具有亲身感受,并能从自身的受益中反映出教师工作的效果。因此,学生评议是评价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有效途径。我们学校为了确保学生评议的可信性和有效性,采用全体学生参与并且做好评前动员工作,因此确定此层评价占整个评价的30%。 考评:由学校考核组根据学校目标、要求对教师的教学工作及有关情况,经通盘考虑后,赋予相应的评价。由于考核组成员平时接触教师多,对教师情况比较了解。看问题也比较全面,有利于准确地作出评价。因此由教职工依据上级文件精神选出的考核组的评价是考评的重要方面,定权重为30%。(二)学生评价教师工作指标体系 注:表一 (1)本表中赋值:优5分;良4分;一般3分;差2分。 (2)自评分z、互评分H、考评分K。计算公式统一:Z=(优个数×5+良个数×4+一般个数×3+差个数×2)×100÷4。 (3)Z分、H分、K分一律四舍五入。 表二 (1)本表中赋值:优5分;良4分;一般3分;差2分。 (2)得分用以下公式计算:X=(优个数×5+良个数×4+一般个 数×3+差个数×2)×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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