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教职工结构工资分配制度
一、指导思想
教育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制和职员职务等级工资制中津贴部分和学校投入的劳务津贴及部分福利奖金,是整个工资构成的“活”的部分。实行校内结构工资分配制度是学校管理体制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意在与教职工实际工作量和工作实绩挂钩,适当运用经济杠杆,拉开收益分配,打破平均主义,贯彻多劳多得、优劳优酬、重职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分配原则,达到调动全体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全面提高教职工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能力,推进学校整体教育工作和提高学校整体办学效益的目的。
二、修订原则
经过近一年来的试行与实践,并参照了兄弟学校的一些分配方案,在广泛听取了各位教职工的意见后,现对本校已实施的《余姚三中教职工结构工资分配制度》(2000年修订稿)再次实行修订,这是客观形势发展的需要,也是学校实际工作变化所决定的。现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力求与学校财力和教职工接受认可程度相结合。并在更大程度上体现制度的公开、公正和公平性。同时实施本制度后,我们仍需要大力提倡无私奉献,团结协作和艰苦奋斗精神,这是事业发展的根据保证,切不可失之偏颇。
三、分配对象和分配杠架
1、分配对象:本校受聘上岗的全民教职工。
2、结构工资的构成包括:国发工资和校发津贴两部分,国发工资按月发放,校发津贴部分每学期按五个月计发,分按月、不定期和学期发放。
四、国发工资发放方案
1、凡受聘上岗教师基本完成课务工作量,受聘上岗职工基本完成所任工作,并能做好学校交给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且按规定上班出勤者,均按月发给本人的档案工资,其它国发的各类津贴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考核后发放。
2、教师周课时定额(参照余教委[2000]63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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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语、数、外 |
理、化、政、史、生、地 |
音、计、体、美、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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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周 |
9—11 |
11—13 |
13—15 |
注:下限为基本工作量,上限为满工作量,超上限时发给超课时津贴。
3、中层以上干部周课时定额(以同科教师按下表比例折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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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人员 |
校长 |
副校长 |
中层 |
中层副职 |
工会主席、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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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课时定额 |
1/4 |
1/3 |
1/2 |
2/3 |
3/4 |
注:(1)兼任的党支部书记、工会主席应任(科)7/8工作量。
(2)行政领导的周课时数=学科周课时上限数×(1—岗位系数)+实际上课时数。
五、岗位津贴发放方案(学校自筹部分)
(一)课时津贴
1、津贴标准:
(1)根据实际课时,每节3元。
(2)理、化、生等学科的实验津贴,以学生实验实际开出记录为准,按生物0.25课时/班,物理0.5课时/班,化学0.5课时/班测算,由教务处核实后发放。
(3)跨学科或跨级段分别贴1课时。
(4)超工作量定额的课时(打折后,按实计算)每课时加倍计发。临时性代上本学科的按每课时9元计发。连续代课时间在半个月以上时,学校将视具体情况增发一定的营养补贴。
2、发放办法:根据实际课时,每月按课时总数发放,其中:
(1)各任科教师的监考次数由教务处统一测定,合理分配,超过规定次数的每场监考发给补贴10元。
(2)请病、事假时,任课教师不享受课时津贴。
(3)因公出差(含进修)3天内应调好课,不扣课时津贴,超出3天,按实扣发课时津贴(不任课职工外出3天内返回者不扣,3天以上外出时,每天扣10元)。
(4)上级要求安排外出工作的教工,须经学校同意,有相应报酬的,则不享受课时津贴。
(二)教案津贴:本学科每个教案1.5元,兼任其它学科的计3元,由教务处负责抽查,学期末统一发放。
(三)职工(员)工作量津贴:
一级岗(具有相应中高级职称的员工)每月140元。
二级岗(具有初级职称的员工)每月120元。
三级岗(无职称的职工)每月100元。
工作任务特别繁重的、特殊岗位工作的、由本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核,经校长批准后可适当增加工作津贴。
(四)岗位责任津贴(含考勤)
1、津贴标准:
一级岗(中高级职称的任科教师)每月210元(含双休日上岗)
二级岗(初级职称的任科教师)每月190元
三级岗(不上讲台的职工、职员)每月170元
2、发放办法:
(1)按月考核,按月计发。
(2)任课量(含折算后的工作量)不到周课时下限者,岗位责任津贴、学年度福利奖发放应与工作量挂钩。并视其主、客观原因及工作实绩,由行政会议讨论决定其扣发额度。
(3)教师事假每天扣12元,病假每天扣6元(1天内自行调好课的不扣课时津贴),直至扣完岗位责任津贴,同时扣除课时津贴。不上讲台的教职工事假每天扣15元,病假扣10元。
(4)教职工迟到、早退,升旗、开会缺勤每人次扣5元。
(5)公伤休息视同上班,但不发课时、教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