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教职工结构工资分配制度
(6)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上的教职工每月病假一天以内的不扣出勤奖(凡病假均须出示医院证明)。
(五)职称、荣誉津贴(暂不执行)
1、职称津贴(指具体担任课务的老师)
①具有与本岗位对口的正高级职称的员工每月300元。
②具有与本岗位对口的副高级职称的员工每月150元。
③具有与本岗位对口的中级职称的员工每月100元。
④具有与本岗位对口的初级职称的员工每月80元。
⑤没有职称的员工每月60元
2、荣誉津贴
①省级名师(名校长)每月400元,宁波市名师(名校长)每月200元,余姚市级名师(名校长)每月100元。
②特级教师每月300元。
③宁波市级及以上教坛中坚、学科带头人每月100元。
④余姚市学科带头人每月80元。
⑤余姚市骨干教师每月20元(不含校级领导)
(六)任兼职津贴
1、行政职务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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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校长、书记 |
副校长工会主席 |
中层正职 |
中层副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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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贴/月 |
60元 |
50元 |
40元 |
30元 |
注:兼职者不作重复享受。
2、班主任岗位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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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 |
班主任 |
级段长、保卫科长、综合教研组长 |
非综合科教研组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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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津贴元/月 |
100元 |
20元 |
15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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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期考核津贴 |
200元 |
100元 |
100元 |
3、发放办法:
①班主任及任教研组长等职务者,由职能部门分月和学期两次考核后分别发放。
②班主任每周一、三下午第八节课必须下班管理(其它时间由任科老师轮流管理,缺席者按早退计,但不扣津贴,列入年度考核)。
③因病、事假缺勤,未在本岗位上岗者,视假期长短按比例扣发兼职津贴(市教委有规定的,照市教委有关文件处理)。因公外出不扣兼职津贴,也不计缺席。
六、其他津贴
(1)工作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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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早锻炼管理(体育教师) |
早自学辅导 |
晚自学辅导 |
值周值日 |
讲座 |
个性教育(周六、日) |
加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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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 |
3元/次 |
3元/次 |
15元/次 |
10元/日5元/夜 |
30元/次 |
10元/节 |
20元/天 |
(2)工龄津贴(不计就学年限):三年为一档,每档增发5元,三十年为限(50元)。
(3)发放办法
①每月发放一次,由职能部门负责考核。
②个性教育必须上报具有个性特色的教案,每个教案另加津贴5元。
③各类竞赛及教研成果高考、会考、统考成果奖按修订后的奖励制度执行。
④体育竞赛及训练津贴按原制度执行。
⑤因学校工作需要安排的重大活动和工作,视实际情况,给相关人员另发工作津贴。
⑥对学校有特殊贡献或成绩突出者,可发给校长奖励金。
七、教职工考核奖,全学年分两次发放,第一学期发放40%左右,第二学期总结算,但必须与学年考核挂钩(按实际得分比发给)。
八、处罚
1、教职工在本职责范围内,因工作疏忽造成不良后果,依据实际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当月岗位责任津贴。
2、教职工无特殊原因,拒绝接受学校各部门分配的临时工作任务,扣发当月岗位责任津贴。
3、教职工若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而造成工作量不足的,任课教师按不足部分课时加倍扣发,职员、职工扣发月工作量津贴的一半,并不再享受岗位责任津贴。
九、说明
(一)本制度的实施,须由学校教代会审议通过的。今后修改时须有工会代表参与讨论并通过。
(二)本制度条款与上级文件精神相抵触时,可根据上级文件作相应修改。
(三)本制度由校长室负责解释、执行和组织修改。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参照上级有关文件执行或由校行政会议集体讨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