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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一、 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的要求,坚持和完善以教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和载体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素质教育提高。根据上级组织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校务公开工作,遵守以下基本原则:
1. 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工共同推进的原则;
2. 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事项都必须公开的原则;
3. 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真实准确的原则;
4. 依法办事、照章执行的原则;
5. 有利于保护、调动管理者和职工群众两个方面积极性、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原则。
第三条:实行校务公开,要坚持、完善和规范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部门齐抓共管、职工全员参与的工作体制。
1、党支部
(1)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组织领导作用,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2)把实行校务公开制度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实施校务公开制度过程中的政策措施,工作重点,目标要求,实施方案等重大问题。
(3)负责总体部署安排和检查指导工作,协调在推行校务公开中相关组织及部门的工作,确保校务公开制度落实。
(4)充分发挥监督保障作用,把校务公开制度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斗争的一项重要任务,承担起校务公开制度实施的监督考核工作。
2、行政:
(1)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校务公开制度中的主体作用,尊重职工的知情权,参政权和监督权,为顺利推行校务公开工作创造和提供必须条件。
(2)负责提出符合制度规定的应公开的事项,责成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公开事项,自觉提供公开的有关内容和资料,做到材料齐全清楚,内容真实。
3、工会;
(1)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做好职工的宣传教育和发动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校务公开活动。
(2)要与有关方面加强联系,密切配合,积极主动做好校务公开的日常工作。
(3)要依照党的方针政策,挥照有关实际情况,就健全制度,完善办法、规范程序等方面加强调研。
(4)充分发挥教代会为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载体的作用,主动探索其他有效辅助形式,努力提高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水平,不断地把校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二、校务公开的原则和内容
第四条:推行校务公开,应注意坚持“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公开透明,循序渐进”的原则,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教育、教学秘密不宜公开的内容外,原则上都应公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规和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为:
(一)计划制度方面:⑴学校发展规划、办学章程、学期工作计划、行事历;⑵教职工考勤、请假、会议等一系列学校日常管理制度;⑶学校教学、科研、学生、后勤等各项工作总结、办学成果等。
(二)人事工作方面:⑴职称评审条件、指标、程序、办法、对象、结果;⑵学校领导、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班主任、学科教师聘任、配备方案及结果;⑶学校各类评优评先及教职工年度工作考核的办法、指标、结果;⑷教职工结构工资改革方案、奖惩制度、奖金福利待遇、住房分配政策及结果;⑸教职工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及年度检查结果;⑹教职工流动、教师支教、毕业生录用、教师入党提干等情况;⑺各处室、人员岗位职责及分工等。
(三)教学科研方面:⑴教学工作管理办法,教学经费预算和使用情况;⑵科研管理办法、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经费使用情况;⑶学术研究成果、科研评审结果。
(四)财务基建方面:⑴学校收费项目、标准、范围、依据;⑵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年度预决算方案,上级拨款、杂费、接受捐资、勤工俭学、后勤社会化等收入情况;教职工福利、办公经费等支出具体情况;⑶学校经济合同执行及设备和仪器采购、招投标的情况及结果;⑷学校的大、中、小型基建、零星基建、房屋维修、绿化项目招投标的内容、原则、程序、办法、结果,基建管理办法及预决算、验收情况、资金使用情况等。
(五)学生工作方面:⑴学校招生情况,新生录取名单;⑵学生、班集体评优评先及特长生评选条件、办法、待遇、结果;(3)学生入团的条件、程序及结果;(4)学籍管理办法,违规学生处理的条件、办法和结果等;(5)贫困生补助学费减免、发放的条件、金额、对象。
(六)领导干部方面:⑴校长任期目标;⑵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和民主评议结果;⑶领导干部工资收入、住房、交通工具、通讯设施、电脑配备和使用情况;⑷学校公务接待情况;⑸领导干部外出学习、培训、考察情况;⑹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申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
(七)其他需要向师生员工公开的重要决策及事项。
第五条 校务公开的内容分对内和对外公开两部分,上述七方面内容均要对内公开,除不适合向学生及家长公开的内容外,也均要对外公开。
三、校务公开的形式
第六条:校务公开的形式是确保校务公开健康有序运行的重要前提。
1、校务公开的基本途径和形式是教职工大会或教代会,校务公开工作应与教代会的职权落实有机结合,坚持重大事项向教代会报告的制度。学校要每年定期召开教职工大会,及时向教职工公开校务。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审议学校规划、计划、制度、财务预算方案及其他重要决策等。此外,还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学生(或代表)大会、家长(或代表)大会、党员民主生活会等,通报校务情况。
2、学校要设置永久性校务公开专用橱窗作为校务公开栏,向校内外公开校务。永久性校务公开栏要设在学校醒目处,力求坚固美观,防晒防水,耐久实用。
3、校务公开栏边要设立举报意见箱,将投诉举报电话在对外校务公开栏上公布,校长要定期收阅举报信件和投诉电话记录,并在收阅投诉举报信件及电话记录的10个工作日内就投诉内容向投诉人作出答复。
4、在学校网站上建立校长信箱公布投诉电话,设置校务公开栏目,按公布范围公布有关项目,接受监督。
5、学校要通过告家长公开信、家校联系卡、公告、通知、校刊、简报及新闻媒体等多种书面形式向师生公开相关校务。
6、根据学校的实际,对学校改革发展和涉及教职工重大利益的事项,可采取阶段性、年度性公开,也可以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开。
四、校务公开的程序:
第七条 需要公开的校务、公开的层面、公开的时机和公开的形式,应视学校具体情况,由学校职能科室及执行人员提交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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