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校园之星”“年级之星”“班级之星”评选方案(初稿)
一、指导思想
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发挥典型人物的带动和示范作用,在全校掀起“学先进、赶先进、创先进”的良好氛围,推动学校良好风气的进一步形成。同时,为我校学生搭建一个属于其自身领域内的、表达其独特个性与视角的优秀学生评比舞台。
二、评选项目及条件
“班级之星”:
“班级之星”评选主要以《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守则》为评选准则,积极上进、思想品德优秀、爱校爱班、热心为集体做好事。在尊师守纪、行为规范、文明礼貌、进步显著、文娱体育等方面表现出色,在班级或年级能起到表率和榜样作用。在行为礼仪上做到:
A 在社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文明有礼。
B 在家庭孝顺父母、关心亲人、勤俭节约、热爱劳动。
C 在学校团结友爱、尊重他人、互相帮助、善于合作。
D 在公共场所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遵守秩序。
E 在独处时,胸怀开阔、身心健康、勤奋自主、勇于创新。
F 在学习中,善于思考、勇于探索、勤奋善思,成绩优异。
“年级之星”:在“班级之星”中由年级分管领导、班主任择优产生。
“校园之星”:在“年级之星”中由学校行政扩大会议民主产生产生。
三、评选及表彰:
1、各班根据学生申请、表现,公开、民主推选 “班级之星”,并填写好推荐表。
2、班级填写好推荐表之后于每月倒数第二周五将表格及照片交到各年级组长处。
3、学校把候选人的事迹张贴在橱窗进行公示、宣传,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如有人举报候选人有违纪行为,经查实将取消称号并公开批评。
4、最后被评选为“校园之星”“年级之星”“班级之星”的同学,学校将榜示\宣传、表扬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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