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小学学科带头人评选工作方案
十、时间安排及评审材料要求
各教研组务必于11月15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交教科处,逾期作自动放弃。参评教师需提交以下评审材料(自备档案袋):
⒈《学校学科带头人登记表》。
⒉ 教师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最高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继续教育相关证书复印件等材料。
⒊获奖证书、荣誉证书复印件1份。
⒋教科研论文、论著、出版物等科研成果(原件)。
⒌其他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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