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
对初中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中等学校招生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和市教育局《上饶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饶教发[2006]3号精神,我市从2008年起将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正式列入中招录取条件之一,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今年我市将进一步完善这项工作,以充分发挥综合一贯制评价对初中教育的导向作用。为组织好2009届初中毕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中招录取提供准确、完整的相关数据,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落实市教育局《上饶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饶教发[2006]3号)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完善与课改相适应评价体系;通过素质评价与中招录取的有效挂钩,形成素质教育实施与保障的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1、市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苏万能任组长,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郑乐春,副调研员周延任副组长,副调研员、中招主任谭晓荣,基础教育科科长王科福,社会力量办学管理科科长汪海峰,监察室主任郑德庆为成员。办公室高在基教科,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县(市、区)教育局要按饶教发[2006]3号文件要求,成立领导小组,各初中学校要成立工作委员会,统筹领导此项工作。
三、评价内容与年级
2009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按饶教发[2006]3号文件执行。
根据饶教发[2006]3号、[2008]9号、饶教字[2009]8号文件,从2009年起,初中毕业生必须有三个学年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经研究,各维度按七年级占20%、八年级占30%、九年级占50%的权重,折算成毕业等第,再转换成综合等级,与中招录取挂钩。挂钩办法与2008年相同。
四、操作规范
1、评价程序。按饶教发[2006]3号文件中的第四部分“评价程序和方法”要求进行。
2、各维度等第比例。在一个县(市、区)的范围内,各维度A等第的人数应控制在30%、B等第控制在50%以内,D等第一般不超过2%。各县(市、区)要根据初中办学水平评估以及各种活动的结果,将A等、B等的控制比例逐一下达到每所学校,并对各学校上报的评价结果严格把关,防止评价流于形式。
3、规范操作,降低失误率。各学校在对每个年级的学生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要严格按文件规定的程序,组织好学生自评、同学互评、班级评价小组评定、学校审核认定等关键环节,并保留原始记录备查。各维度等级评定的结果应由学生在《评定结果呈现表》上签名认可,A、B等级学生名单也可在班级内进行公示。学校在将评价结果输入数据的过程中,一定要过细操作、认真核对,严格控制出错。要坚决杜绝以学习成绩代替一切的错误做法,对在其他方面有突出表现或确有特长的学生,一定要实事求是地予以评价。今后,凡因学校操作失误而影响学生升学者,必须追究学校的赔偿责任。对各种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其他违纪、腐败行为,要严肃查处。
五、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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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各初中学校将报名参加升学考试学生的考报名序号输入《电子汇报表》,将自动生成初中总评价结果进行公示,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如无异议,学校负责将《电子汇总表》于
6、各县(市、区)教育局对各学校上报的《电子汇报表》进行审定,于
7、市教育局将学生初中总评五个维度统一转换成总的综合等级。转换方法:五个维度A、B 、C、D四个等第分别赋予一定的分值,计算出每位学生的综合分数,然后转换成综合等级;转换标准:20分及以上为A 等,15-19分为B等,10-14分为C等,9分及以为D等,转换结果的比例:以县为单位,A等级+B等级的总人数控制在80%以内,D等级一般不超过2%。
8、5月底以前,各学校将2009届毕业生三年的《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呈现表》进行整理,连同其他毕业生档案,一并交县(市、区)教育局教育股集中保管,以备转换综合等第和中招录取时查核。中招录取后,学生档案要及时转交到 学生就读的高中学校。
9、6月份,各初中学校要在电子评价系统中,切实做好2010届(八年级)、2011届(七年级0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为今后的 初中总评奠定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