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试行)
(一)调查研究。需经党支部会集体讨论研究并决策的重大事项,应按职责范围事先就相关议题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意见,了解和掌握有关具体情况。
(二)制定方案。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方案,有的问题要提出两个以上可供比较的方案。
(三)讨论决定。召开党支部会就相关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研究,并作出决定。
第七条 组织实施
党支部会作出决定后,由党支部各成员按职责范围和工作分工组织实施。如实施中需对决定作调整或变更,必须经党支部会复议。
第八条 本规则适用于周行学校党支部。
第九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试行。
中共常熟市周行学校支部委员会
二OO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常熟市周行学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为切实加强周行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规范党员干部日常行为,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维护党员干部队伍良好的形象,特制定《常熟市周行学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
一、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共产党章程》以及各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自觉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廉洁从教。
二、全体党员干部树立服务教育意识,严格遵守市教育局有关规定,依法治校、依法治教、依法行政,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
三、全体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荣辱观,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四、严格遵守《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决策备案记录和报告制度,实行岗位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五、严格执行教育局有关人事、招生、收费、基建、物品采购等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做到公平、公正、透明。
六、全面推行党务、校务、财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工作透明度,公开学校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公开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
七、切实执行《关于苏州市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禁酒的规定》。
八、切实执行《关于严禁全市党员、干部参与赌博的规定》。
九、切实执行《关于严禁领导干部接受和赠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规定》。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应在30天内登记上交所在单位,并由单位集中上交本级财政部门,或上交廉政帐户。
十、严守财经纪律、规范收支管理。杜绝在学校基本建设、设备物品采购及财务管理中问题的发生。不准以任何形式设立“小金库”;不公款私存;不公款私借。对于符合规定的“让利”、“服务费”、“劳务费”,学校领导、经办人员,都不得私自收受,帐外支配,必须进入学校行政帐户,按上级规定统一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