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支部议事规则(试行)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8-12-05 20:13:13

十一、严格执行市教育局下发的有关组织人事、招生、收费等方面的规定。

十二、党员干部都要严以律己,在八小时以外的任何时间、任何场合不参与有碍师德,影响教育形象的活动。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营业性歌厅、舞厅、夜总会及其他高消费娱乐活动。

十三、严格执行市廉政办有关公车管理的规定,切实加强对学校公车管理。配备专职或兼职驾驶员,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提高公车使用效率和便于教育教学外出交流活动。防止公车私用。学校现任正职校长的上下班交通问题可以由学校解决。

十四、党政领导干部要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奉公守法,不得利用职权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

 

                           常熟市周行学校党支部

                              二○○六年四月


 

 

常熟市周行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细则

 

1.学校的基本建设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应根据本校的教育事业发展及总体规划的需求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镇政府提出项目立项申请。说明立项原因、用途、建设规模及资金来源并附项目规划定点位置图,经市教育局、镇政府研究同意后,向市发改委申请立项。

2.凡由学校负责的建设项目,必须成立基建管理领导小组,分管领导负责,并配备政治素质好、廉洁奉公、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的基建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基建管理工作。

3.项目设计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坚决禁止无证设计。具体设计必须按项目批复要求进行,应依据“适用、安全、经济、美观”的原则,严格执行《江苏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实现现代化校舍建设标准》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2002),设计方案报市教育局、镇政府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4.不擅自扩大建设规模,建设规模超5%的项目报市教育局、镇政府批准后报市发改委重新立项。项目中有特殊装饰工程须另行上报市教育局、镇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

5.基本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常熟市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单项工程5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和30万元以上的装饰装璜项目,必须报市行政审批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单项工程在5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和30万元以下,5万元以上的装饰装璜项目。在镇政府有关部门的组织下,选择三家以上施工单位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性招投标,通过招投标确定施工单位,并到常熟市行政审批中心备案,办理相关手续;5万元以下由学校负责的项目学校必须成立招投标领导小组,选择三家以上施工单位进行竞标,集体确定施工单位,不擅自确定施工单位,项目招标文件及招投标结果必须报市教育局、镇人民政府备案。学校建设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进入市行政审批中心公开招标。

6.单项工程在50万元以上的基建项目和30万元以上装饰装璜项目必须实行监理制度,办理质监手续,进行施工质量的全过程监理;同时学校要派专人负责工程质量管理。

7.所有基建项目施工图及维修方案一经审定,不随意变更图纸。确需变更的项目,须报镇政府审批,经同意后方可实施。工程所用建材必须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装饰标准过高,盲目攀比,造成投资浪费。

8.基本建设项目、维修工程项目竣工后,按市有关规定要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未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9.加强学校基建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工地现场要做到围护作业。学校要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施工责任书,明确责任。

10.要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管理。基本建设工程、维修工程竣工后,要及时对工程决算进行初审,并报市教育局、镇政府备案。要把竣工决算报告送有资质的审计部门进行审计。未经审计审核的工程决算,不得结帐和不得付清工程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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