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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值班制度
为保证校园秩序正常、安全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行政值班人员为校中层以上干部和一般行政人员,由校办公室统一安排。
2、值班时间:上午7:20~11:30
下午:夏季1:50~5:30;冬季1:20~5:00
3、值班人员职责:
①督查当天教职工出勤情况;
②对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课间活动进行管理和监控;
③对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检查和督促;
④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安全隐患或突发事件应及时发现并处理或交有关部门处理,切实做到“六防”——防盗、防火、防毒、防楼道拥挤、防交通事故、防学生伤害事故;
⑤督查门卫人员值班;
⑥每天放学后,要巡视教师办公室、教室及其它功能室,了解门窗关闭情况。清校后方可离校;
⑦认真填写好值班日志。
4、值班地点:学校D楼会议室(双休日、节假日)
5、政教处及保卫人员应定期、不定期组织夜间巡逻并督查夜间值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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