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实验小学教师工作目标考核方案
4、工作质量(15分):
(1)备课:5分;(2)讲课:5分;(3)作业:5分(音体美带队)
注:以上各项依据优质课及作业、教案评比细则,由教育教学督查领导小组负责考评,评比等级分别为“优秀”(一般不超过全组人员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优秀”给5分,“良好”给4分,“合格”给2分,“不合格”不得分。
5、教师基本功:(10分)
(1)三字一画一话,占6分;(2)教师业务考试,占4分。
※ 关于班主任加分:一年级加4分,六年级加4.2分,二~五年级均加3.5分。
注:此方案每学期考核一次,并把结果公布于众,将考核结果做为评优、评先及奖励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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