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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主席工作职责
演示实验的教师须在上课前三天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使用后及时送还。分级实验以年级为单位提前一周向实验员填交“实验通知单”,以备作好器材的准备。实验结束由教师和实验员清点器材,并做好登记。
实验员还应做好仪器损耗记录,督促教师做好实验教学登记。
三、借用及损坏赔偿制度
演示仪器使用完毕,应在当日放学前归还实验室。
教学仪器不向学生出借,教师非因教学活动借用贵重仪器必须经学校领导批准,并须限期归还。
仪器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失,应及时登记,由管理人员根据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使用者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由于仪器本身质量或故障而损坏者,不追查使用者的责任,实验员要及时登记。
无意中损坏,需赔偿物品价值的50-100%(折旧情况)
违反操作程序或有意损坏仪器设备及浪费药品试剂,直接影响教学者,应处以2-3倍款,并上报教务科,情节恶劣者交学校处理。
中学升国旗制度
国旗是我们伟大祖国的象征和标志,代表祖国的尊严。尊重和爱护国旗是热爱伟大社会主义祖国的具体表现,为培养我校师生国旗意识,增强爱国情感,发扬爱国主义精神,特制定拉萨中学升国旗制度如下:
升旗时间每周一早晨,5月1日-10月1日9:15,10月1日-5月1日9:45。
全校师生准时参加不得缺勤,学生佩戴校徽、团徽。
各教学班级,以班为单位,教职工直接入场,全体师生最迟应在正式仪式开始前五分钟,集合整队跑步入场,入场后,队伍应保持整齐、安静。不迟到、不缺勤。
国旗护卫队队员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前10分钟)在集合地整队入场。每位队员应做到服装整洁,精神饱满。整个仪式的始终,应按要求准确无误完成每一个动作和内容。
仪式开始,护旗队入场时,全体师生应脱帽肃静,不说话、不走动、不相互打闹。
升旗开始,全体师生应肃立,面向国旗行注目礼,目送国旗冉冉升起,迟到师生应在国歌响起后,就地肃立(不再走动)行注目礼,目送国旗升起。等仪式结束后,方可入队。
全体师生,在唱国歌时,应严肃认真,齐声高歌。
全体师生应尊重他人的发言,安静、认真、仔细聆听发言,不交头接耳,不随意走动。
仪式结束,应在口令下达后,按要求有序跑步退场。
党支部学习制度
组织形式:以支部为单位
参加人员: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积极分子。
下发通知:由校党总支宣传委员下发通知。
学习时间:周四下午课外活动时间(6:10)
会议记录:各支部书记负责记录并考勤。
要求:
思想政治学习应在校党总支的统一领导和安排下,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学习计划应以总支计划为前提,制定切合实际的学习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