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个人综述材料 (省申报中学语文高级教师式样)
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个人综述材料
(海南省 申报中学语文高级教师式样)
省评议组诸位专家和职称改革部门负责同志:
根据我省职务评审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本人申报中学语文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和材料分项综述如下,请给予审议:
一、职务:
本人于 1998 年 9 月被琼山市教育局聘任为中学语文一级教师(任期从 1999 年 9 月至 2004 年 7 月), 2004 年 8 月又继续被聘任为灵山中学语文一级教师,至今已有连续担任中学语文一级教师五年的工龄和教龄,符合申报中学语文高级教师职务的条件。
二、学历:
1986 年 7 月毕业于海南省师院, 1995-1998 年就读于辽宁教育学院中文系,取得本科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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