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文地理(学案) 【地理】中国地理知识点复习二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1-06-30 07:38:57

第二单元     中国人文地理

[知识要点]

一. 我国的行政区划

1.三级行政区:我国疆域辽阔,为了便于行政管理,有利于经济发展和民族团结,全国的行政区域,基本分为有(自治区、直辖市、特别行政区)、县(自治县、市)、乡(镇)三级,我国拥有34个省级行政区。如下结构意示图:

2.各省级行政单位的简称: 

省级行政单位的名称、简称和行政中心

名称

简称

行政中心

北京市

北京

天津市

天津

河北省

石家庄

山西省

太原

内蒙古自治区

内蒙古

呼和浩特

辽宁省

沈阳

吉林省

长春

黑龙江省

哈尔滨

上海市

上海

江苏省

南京

浙江省

杭州

安徽省

合肥

福建省

福州

江西省

南昌

山东省

济南

河南省

郑州

湖北省

武汉

湖南省

长沙

广东省

广州

广西壮族自治区

南宁

海南省

海口

重庆市

重庆

四川省

川或蜀

成都

贵州省

贵或黔

贵阳

云南省

云或滇

昆明

西藏自治区

拉萨

陕西省

陕或秦

西安

甘肃省

甘或陇

兰州

青海省

西宁

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乌鲁木齐

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

台湾省

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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