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中学综治、平安创建工作计划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2-05 08:40:36

(二)全力维护学校内部稳定与和谐。建立矛盾纠纷调解措施,将各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不发生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和生产生活秩序的群体性事件;不发生集体上访、敏感时期越级上访、因矛盾激化引发恶劣影响的自杀、自残事件;不发生严重刑事案件、治安事件;组织好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工作;加强对校园网络的管理和控制,防止不健康、不安全信息对师生的侵蚀,净化教书育人环境。

(三)积极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与公安、文化、工商、卫生、共青团等部门的联系,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把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各项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认真处理办公室日常事务,贯彻落实好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的报告制度。要把治内和治外结合起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主动汇报学校周边环境状况。要在综治部门的领导下,形成积极有效、快速联动的工作机制,切实整治好校园周边环境秩序。

四、广泛宣传,积极预防,增强师生平安意识和法制观念

继续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工作。以创建“平安校园”为载体,根据县教育局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教育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的通知》的通知,以及教育部、公安部等十部委联合下发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对师生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做到按计划有系统,广泛利用课堂、电视、网络、黑板报、国旗下讲话、团队活动等宣传阵地,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能力。德育处、教学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进一步加强法制教育。坚持品德教育与法制教育并重的原则,思想品德课要渗透法制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做到法制教育进课堂。继续推广和完善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法制副校长或辅导员每学期至少到校专题讲座一次)。进一步发挥法制副校长在预防和减少在校生违法犯罪工作中的积极作用。针对不同年龄阶段青少年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创新和丰富法制教育活动形式。采取以案示法、寓教于乐的方式,以及利用校园网、广播室、法律知识竞赛、模拟法庭、法制小报和“法律人在行动”等形式,增强教学效果。要构建学校、家庭和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网络,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教育格局,班级教导会要加强对学生家长的法制教育的宣传,明确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第一法定监护人的责任。

五、强化督查,消除隐患,最大限度保障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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