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紧急通知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09-24 06:28:55

各县(区)教育(社会事业)局、局属各学校:

国庆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8月22日全省森林防火工作电视电话会议、8月23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和市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抚安字[2008]17号)精神,维护我市学校的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国庆节,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落实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从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设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提高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把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在当前学校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要根据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责任要求,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把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落到实处,齐抓共管,严防学校安全事故发生。

二、认真做好假日期间学校安全保卫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各地各校要加强学校安全防范,确保学校财产安全。要集中力量,立即开展一次安全大排查,重点针对受年初雨雪冰冻侵害的学生公寓、教职工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图书馆、会议室等地点进行排查,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三、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各校要从本地安全工作的实际情况出发,结合假日特点,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交通安全、食品卫生、防火、防盗等方面的教育,增强师生安全意识、安全事故防范能力和自我约束力,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妥善安排好师生的假期活动。国庆期间不得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确需组织的,必须报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五、及时化解各种矛盾。各地各校要进一步做好学校收费和管理工作,坚决制止学校乱收费。要及时解决师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化解各种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

六、坚决禁止学校违规补课。国庆期间,各校不得组织任何年级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发现违规情况,市教育局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七、严格执行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国庆放假期间,各地各校分管安全稳定工作的领导原则上不准外出,确须外出必须按规定请假。各地各校要加强值班和安全巡查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值班和零报告制度,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信息联络畅通,学校要每天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县(区)教育局要向上级报告学校安全稳定情况,突发情况要及时上报,不得迟报、漏报或隐瞒不报。

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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