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小学教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加强我中心小学教师队伍的管理,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龙海市中小学教师2008年7月—12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有关精神,结合本中心小学的具体实际,制定程溪中心小学教师2008年7月—12月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具体如下:
一、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优先考虑山顶、山中教师的原则;
3、优先考虑一线教师的原则;
4、坚持根据承担课时、任务及贡献多少进行分配的原则。
二、绩效工资分配方法:
(一)职务补贴(按任职月份计算)
1、担任完小校长职务,每月补贴100元;
2、担任副校长、教导职务,每月补贴80元;
3、担任副教导职务,每月补贴60元;
4、担任完小校大队辅导员职务,该校学生数在150人以上的每月补贴60元;学生数在100—149人的每月补贴40元;学生数在100人以下的每月补贴30元(含中心校工会副主席及女工主任);
5、担任完小校报帐员职务,该校学生数在150人以上的每月补贴40元;学生数在100—149人的每月补贴30元;学生数在100人以下的每月补贴20元(含中心本校年段长和教研组长);
6、担任完小校保管员职务,该校学生数在150人以上的每月补贴20元;学生数在100—149人的每月补贴15元;学生数在100人以下的每月补贴10元;
7、中心校行政人员参照完小校长职务补贴执行;
注:多项职务补贴的不兼得,只取最高一项。
(二)山顶或山中补贴
1、在本中心山顶校(粗坑、三关、石门)任教
(1)外村教师在山顶校任教的每月补贴400元;
(2)山顶村教师在本村任教的每月补贴60元。
2、在本中心山中校(塔潭、东楼、白云、上坪、洋奎)任教
(1)外村教师到山中校任教的,每月补贴300元;
(2)山中村教师在本村任教的每月补贴40元。
注:在山顶或山中任教的补贴,是给山顶或山中教师适当的交通费用补贴,所以无论是外村还是本村教师,无论是否连续在山顶或山中任教,7、8月份补贴均予扣除。
(三)班主任补贴
担任班主任职务。该校学生数在150人以上的每月补贴30元;学生数在100—149人的每月补贴20元;学生数在100人以下的每月补贴10元。
(四)担任毕业班或一年级教学工作补贴
1、担任毕业班语、数科教学工作,该校学生数在150人以上的,每科每月补贴30元;学生数在100—149人的每科每月补贴20元;学生数在100人以下的每科每月补贴10元;
2、担任毕业班综合科教学工作,按语文科标准补贴,由学校向中心校提供综合科任课情况;
3、担任一年级语、数科教学工作,该校学生数在150人以上的,每科每月补贴15元;学生数在100—149人的每科每月补贴10元;学生数在100人以下的每科每月补贴5元。
(五)绩效补贴
全体教师依据《程溪中心小学教师教育教学工作质量评价办法》的文件规定计算综合积分和绩效补贴数额。计算公式:
一、教师人均月山区补贴=(市局下拨山区补贴总金额-本中心山顶、山中校补贴总金额)÷教师实际工作总月份÷全中心教师总人数
二、教师人均绩效补贴:
绩效工资总余额=市局下拨分配总金额-本中心各种职务补贴(不含山区补贴)
7、8月份教育教学绩效补贴=绩效工资总余额÷全中心教师实际工作总月数×2÷全中心教师总积分×教师个人积分
9-12月份绩效基础补贴=绩效工资总余额÷全中心教师实际工作总月数×4÷全中心教师人数
注:1、幼儿园教师参照本方案执行;2、各种补贴以08-09学年所在岗位为准,积分以07-08考核总分计算。
三、本方案只适用于教师2008年7月—12月绩效工资分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