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附细则)
(4)、敬业精神:不服从安排,工作推诿,敷衍塞责等扣1分/次。未完成规定教育科研任务扣1分/次。因非客观原因推迟完成的扣0.5分/次。如课题研究,参加各级教研活动,论文撰写、计划总结、质量分析、辅导学生参赛等。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直接考核为不合格。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考勤考课(30分)
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保证在校时间。
(1)考勤实行一日四签。教师必须按时签到,不得代签。签到时间:按《白山镇小学作息时间表》为准,教师必须在正课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必须在早读前到校。
(2)实行书面请假制度。教职工有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并委托校务工作及教学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及时补请假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委托的工作失误由委托人负责。
(3)会议、集会、集中学习、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0.5分。
(5)特殊情况2—4倍扣分。如:突击工作缺勤,迟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误,上班时间离岗,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周5课时纳入总工作量中)。全体教师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师总数,得出全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
计算公式为:
(1)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2)教师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学过程、业绩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重点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心,以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学业绩。重在考核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考试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以及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教学成绩等,并量化为分数。
教师所所工作在学校和中心学校的各项检查中存在明显问题或被通报批评将酌情扣2、4、6分。
所任学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试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镇中等以下,将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减分)
1、信息报道所发表文章按镇、县、市、省分别奖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奖计入。
2、参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动及教研论文发表交流,获奖的按镇、县、市、省、国家分别奖励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贡献受到各级政府表彰的分别给予1、1.5、2、2.5、3分奖励。
4、学校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击性加班,根据工作事务的轻重,酌情奖励,每次最高可奖励1分。
每人在考核期内, 4项加分累计可超过10分。
5、各类公开教学活动教师主动开课的,以校、镇、县、市分别给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奖励。
上列奖项加分各种证件由个人提供,教导处备案。且只在每学期末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间不再加分。
学校在学期末将根据个人得分上报,发放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
(5)、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的每次扣2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的,直接考核为不合格。上级另有规定的,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第二部分:考勤考课(30分)
全体教师必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保证在校时间。
(1)考勤实行一日四签。教师必须按时签到,不得代签。签到时间:按《白山镇小学作息时间表》为准,教师必须在正课前10分到校,班主任上午必须在早读前到校。
(2)实行书面请假制度。教职工有事请假需填写请假条,并委托校务工作及教学工作。若遇急事,可先口头或电话请假,但事后必须及时补请假条。请假期间请假人委托的工作失误由委托人负责。
(3)会议、集会、集中学习、值日等每缺席或缺位一次扣0.5分。
(4)病假3天扣0.5分,事假1天扣0.5分。迟到、早退一次各扣0.1分,旷课一天扣2分旷课一节扣0.5分。
(5)特殊情况2—4倍扣分。如:突击工作缺勤,迟到、早退造成工作失误,上班时间离岗,上级部门组织的学习培训等。
第三部分:工作量考核(30分)
量化出本校所有岗位周工作量(班主任工作以每周5课时纳入总工作量中)。全体教师周工作量相加,得出全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除以全校教师总数,得出全校教师周人均工作量。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除以学校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乘以30分即为教职工工作量得分。
计算公式为:
(1)教师周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2)教师工作量得分=教职工周实际工作量÷教职工周人均工作量×30分
第四部分:教育教学过程、业绩考核(30分)
即考核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工作岗位职责履行情况,重点要考核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心,以及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取得的教育教学业绩。重在考核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组织考试等常规教学落实情况和教学研究、教学研究活动参与情况以及教师在学科教学中教学成绩等,并量化为分数。
教师所所工作在学校和中心学校的各项检查中存在明显问题或被通报批评将酌情扣2、4、6分。
所任学科在期中、期末的考试中均分不及格或在全镇中等以下,将酌情扣除1~5分。
第五部分:其它考核(加分减分)
1、信息报道所发表文章按镇、县、市、省分别奖0.2、0.3、0.4、0.5分。每篇以最高奖计入。
2、参加教育科研、教研活动及教研论文发表交流,获奖的按镇、县、市、省、国家分别奖励0.2分、0.5分、1分、1.5分、2分。
3、因有特殊贡献受到各级政府表彰的分别给予1、1.5、2、2.5、3分奖励。
4、学校另行安排的值日工作以及突击性加班,根据工作事务的轻重,酌情奖励,每次最高可奖励1分。
每人在考核期内, 4项加分累计可超过10分。
5、各类公开教学活动教师主动开课的,以校、镇、县、市分别给予每次0.5分、1分、2分、3分奖励。
上列奖项加分各种证件由个人提供,教导处备案。且只在每学期末时使用一次,下轮考核期间不再加分。
学校在学期末将根据个人得分上报,发放绩效工资奖励性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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