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二实验小学教职工师德师风考评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10-03-30 13:12:14

教师承担了教书育人的重要职责,一言一行直接影响受教育者,为了对外树立我校良好的整体形象,对内使教师成为学生尊重、敬仰的老师,根据《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恩施市教师行为十不准》等规定,制定学校教职工师德师风考评方案。

 

一、        考评内容及评分标准:

    1、依法执教,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自觉学习,学习笔记每两周一篇,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违者每次扣3分。

2、热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一位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违者每次扣3分。

3、团结协作,谦虚谨慎,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关心集体,维护学校的荣誉,违者每次扣3分。

4、尊重家长,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认真听取家长社会的意见,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每学期家访不少于5次,欠一次扣1分,(要有记录)不训斥、指责学生家长,违者每次扣3分。

5、廉洁从教,坚持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违者每次扣3分。

6、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作风正派,违者每次扣0.5分。

7、在教育教学、教育科研等工作中,弄虚作假,以不正当的手段获取荣誉和利益(查证属实),或者违反学校《禁止教职工为学生提供有偿服务暂行规定》以及其他重大违背师德师风行为,教师的师德师风一票否决,记0分。

8、其他与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明显不相符的言行,发生一次扣1分,对学校教师形象有重要积极影响的师德行为每次奖励2分。

 

二、考评方法:

学校成立考评小组,对每个教师的师德师风跟踪记录(扣分须获得本人认可)。

 

三、结果处理

1、得分前10名,且其他各项工作评比均在中上等(排名前40名内),由学校授予师德模范称号,上级分配的师德模范指标由高分到低分顺取。

2、受到一票否决者,取消所有工作评优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情节恶劣造成严重后果者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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