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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月岗位考核条例
85分以上)、基本合格(60分―84分)、不合格(60分以下)。
合格:获本人月岗位考核津贴的基本部分;
基本合格:在原月岗位考核津贴的基础上,每月扣100――200元(其中:80分――84分扣100元,70分――79分扣150元,60分――69分扣200元);
不合格:取消月岗位考核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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