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月岗位考核条例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6-16 18:50:46
分。

3、校产保管20分)

爱校如家,节约为先,努力增强主人翁意识,凡出现下列情况者将酌情扣分:

1)、下班未关好(办公室、电子备课室、教室、专用教室)门窗、关闭电灯、电脑、空调等发现一次扣5分。

2)、因主观因素,造成公物损坏(办公室、教室等)发现一次扣10分。

3)、多领、冒领办公用品发现一次扣10分,不登记领取办公用品每次扣5分。

(4)室外课(含室外兴趣小组活动训练),发现一次体育器械滞留在场地上的扣10分.

(5)教师向学校借阅图书资料、照相摄像器械等未按规定及时归还者,发现一次扣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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