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行政教辅人员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好教育教学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结合学校行政岗位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
壹、事故种类
一、一级事故
行政人员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即构成一级事故:
(一)玩忽职守,或违反相关的法律法规,造成师生重大人身伤害的;
(二)玩忽职守,违反相关规定,造成失火、爆炸、被盗、食物中毒、疾病流行等重大责任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玩忽职守,造成学校一个年级和一个年级以上的学生长达半天不能进行正常的教育教学活动和其它活动;
(四)体罚学生,造成学生伤残的;
(五)本职工作出现严重失误,造成较大不良影响的;
二、二级事故
(一)学校人事档案、文书档案、学生档案以及各处室管理的相关的教育教学资料及学校有关方面资料,因管理不善未按规定收发、装订,出现混乱、丢失的;
办公室干事
1、各类报表上报不及时,数字不准确,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2、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教职工的各类相关报批手续,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
3、学校公章、领导印鉴未能按规定程序使用,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文秘人员
草拟学校文件和其它文字材料不及时,贻误工作,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教务员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订购教学用书及教辅资料,帐目不清,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工会干事
管理的物品账物不符,外借物品未及时收回或丢失。使学校财物损失2000元以上者。
生活指导
1、体罚、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2、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未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造成不良影响的。
学籍管理员
1、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转学、休学、退学、复学、毕业、入学、离校,高考、中考、会考报名等手续,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2、各类报表上报不及时,数字不准确,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校医
1、未能及时做好教职工的医保报销工作;
2、未能及时处理学生出现的突发伤害事件。
电教员、实验员
1、未能按岗位要求,致使设备带病运行造成事故或设备出现故障不报告,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2、因管理保护不善,致使所管设备损失在2000—10000元的。
图书管理员
因管理不善造成设施、设备、图书毁损在2000元—10000元的。
勤工办干事
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收取各门市费用或造成5000元—20000元经济损失。
会计出纳
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支付资金,使用印章,给学校造成经济损失达10000-50000元的。
基建、房管干事
未能履行岗位职责,对校舍、家属楼进行检查和维修,未能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现后未及时报告,造成较大事故的。
电工
1、对供电线路、设备设施未能经常检修,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2、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让校外人员使用学校电源的。
水暖工
未能对学校、家属院供热供水设备及时检修,未采取必要的防寒保温措施,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锅炉工
1、因本人原因不能供应开水、冷水,影响使用两小时到半天的。
2、锅炉房及周边环境卫生差,未达到防疫、卫生、环保部门的规定标准的。
保管员
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未能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影响学校正常工作,造成财物流失达2000-10000元的。
采购员
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购回物品,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或所购物品质次价高,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司机
1、对车辆缺乏必要的检修,致使不能按时出车或出车中途发生事故的;
2、不遵守交通规则,致使车辆被停、被扣的。
教研室干事
未经主管领导和课题承担者同意,擅自决定或改变课题承担人员的。
三、三级事故
(一)迟到、早退,不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拖拉,影响、延误工作的。
(二)不按要求完成环境卫生工作的。
(三)未能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的。
(四)未经有关领导批准,私自出借学校财产、物品的。
(五)工作ā期间酗酒滋事、聚众赌博。
办公室干事
收发文不及时,影响学校工作进度的。
文秘人员
未及时编写学校一周工作安排。
文印人员
1、计算机等设备未能及时保养维修,出现故障一日内未能报告、督办的;
2、打印、录入、装订、复印各类材料不及时或出现较多差错,贻误工作的。
教务员
未能认真履行查课制度的。
工会干事
工会财物管理混乱,存放无序的。
校医
未能及时编写心理健康、卫生知识报刊摘要。
电教员、实验员
1、因本人迟到5分钟而影响专用教室、主控室的使用的;
2、因设备故障,或未按计划按时准备实验器材而影响专用教室、主控室使用的;
3、专用教室、设备、设施出现问题,三日内不处置,不报告的;或报告后,三日内未维修,反馈意见的;
4、不按规定记录教学活动的。
图书管理员
因本人迟到5分钟而影响阅览室使用的。
勤工办干事
门市的水管、暖气出现问题,未能在当日内处理、督办;门市屋顶出现漏雨等问题未能在一星期内处理、督办。
会计出纳
1、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给学校造成500-10000元损失的;
2、各类报表上报不及时,数字不准确,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房管、基建干事
未能及时办理各种基建、维修手续,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
电工
无正当理由,未采取措施排除停电障碍,致使两个小时及两个小时以上停电的。
水暖工
因本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供热供水手续,影响学校正常供热供水的。
锅炉工
因本人原因不能供应开水、冷水,影响教职工用水。
保管员
未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违反学校财产管理制度,影响学校工作正常进行,或者造成财产损失达100-2000元的。
采购员
无正当理由,未能及时采购物品,影响学校其他部门工作的。
司机
无正当理由,延误出车两小时以内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