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五中学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注:表1中“好、中、差”的得分分别为10、7、4分。
五、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
1、学科模块学分认定以1学段为单位,综合实践活动的学分认定以1学年为单位。
2、学分认定流程:由学生填写各类学分认定表-→由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小组认定-→教务处审核-→公示-→申诉的处理-→由分管教学副校长签字、确认-→学分管理员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存档。
3、学生如对公示学分有异议,可向校学分工作仲裁小组提出申诉,由校学分工作仲裁小组负责调查、仲裁。如学生学分最终不予认定,要及时告之本人和家长,说明原因。
4、外省转入本校就读的学生,其在原校修习已取得的学分必须提供学分认定材料,由校教务处根据我省高中新课程实验工作有关规定和学生修习情况进行转换,报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小组确认,本省内转学学分互认。
六、学分评价功能
1、确定毕业资格:学时学分作为核定毕业的标准,学生三年内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28个选修学分(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
2、确定优秀毕业生:根据三学年修习总分确定一定数额的优秀毕业生。
3、作为推荐依据:学年总分作为推荐三好学生或奖学金的参考依据。
附:《模块学分认定申报表》填写说明:
1、“模块考试”按百分制计算成绩,乘上权重0.5即得出本项目得综合评分;
2、“平时测验(包括中期检测)”以及“其它”按百分制计算成绩,求出平均分后乘上权重0.3即得出本项目的综合评分;
“平时测验(包括中期检测)”一项根据各学科的不同情况,可以包括纸笔测验、实验操作、作文等内容的评价成绩;
“其它”一项根据各学科的不同情况,可以包括课外阅读、探究性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小论文等项目的总体评估成绩,采用百分制;
3、“出勤情况”一项采用百分制进行量化,迟到一次,扣5分,请假一次扣10分,旷课一节扣20分,得分乘上权重0.1即得出本项目的综合评分;
4、“学习表现”一项根据学生情况用百分制量化评价,得分乘上权重0.1即得出本项目的综合评分;
5、“学生自评”一项是学生本人对本模块的学习情况的小结和反思,包括学习态度、兴趣、表现、体会以及今后努力方向;
6、“教师评语”一项由任课教师对学生学习本模块的态度、表现、特长作出评价,并指出努力方向;
7、“学生自评”、“教师评语”的内容作为学生学习表现评分的参考依据;
8、“综合评分”(最后得分)四舍五入取整数;
9、《模块学分认定申报表》要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