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五中学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用学分进行管理是新课程方案的一项重要改革。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江苏省从2005年秋季开始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根据教育部2003年3月颁布的《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以及省厅的有关要求,结合学校教学实际,特制定我校普通高中新课程学分认定方案。
一、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1、学分认定工作小组
组长:校长:朱禾勤
副组长:业务副校长:眭金祥
组成人员:教务处正、副主任:潘国良、朱光玉、朱国良;各教研组长、科任教师。
职责:负责对学分的认定、评定的具体实施工作,以及审定结果并公示的工作。
2、学分认定工作仲裁小组
组长:学校党总支书记:朱禾勤
副组长:学校工会主席:吴朝阳
组成人员:各年级组长、学科负责人、各班班长
职责:负责接收学生对学分的认定过程中学生的申诉、调查、核实和以及纠正。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原则
1、学生修习的学分由学校根据相关规定认定,学分分值取整数。
2、学分认定是学生学业综合评价的一个重要的客观依据,旨在检查学生修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3、学分认定既要重视学生的学习结果,又要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既要有教师的评价,又要反映学生的自我体验,终结性评价与过程性评价相结合。
4、学分认定办法要简明、客观、科学、可操作性强、既要体现高中新课程的理念,又要继承传统的好经验,力求全面、真实反映学生的学业成绩和成长过程。
5、学分认定工作必须做到公正、公平、公开,学校学分认定工作应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上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确保学分认定的权威性和真实性。
三、学分认定的具体方法
1、学科类模块学分的认定
学分认定以学科模块为单位,并按模块规定的学分值进行认定。学科模块包括必修模块和选修模块。模块的综合评分以百分制计算,由模块考试成绩(50%)、平时测验成绩(20%)、学习表现(20%)、出勤(10%)四项组成,综合评分≥60分的给予该模块的相应学分。具体要求如下:
模块考试 考试原则上由学校统一命题,学校负责监考、评卷,给出考试分数,校教务处对教师的监考、评卷进行监督和抽查;考试内容由各年级学科备课组根据模块特点确定内容进行考核,给出考核分数。考试作弊的学生,该模块考试不得分。
平时测验(包括中期检测)包括纸笔考试、实验操作、活动研究、作文、小论文等内容,其成绩由任课教师负责记录和评定,最终成绩取各次平均分。
学生的学习过程表现由任课教师根据学生作业完成、课堂表现、课外表现三方面情况评定学生的学习表现,具体见(表1)
学生的出勤情况由任课教师负责或由任课教师指定学生作考勤员负责记录,课程结束时由任课教师审核、评定。
模块的综合评分由该模块的任课教师汇总上述有关数据后进行评定,并填写《模块学分认定申报表》(表2),上报教务处,经由学校学分认定小组认定。
表一:模块学习过程表现评价表(百分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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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领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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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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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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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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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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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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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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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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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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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 |
学生自 评得分 |
小组成 员互评 |
教师综合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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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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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业 (30分) |
作业 完成 (20) |
根据记载,缺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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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 质量 (10) |
好 |
整洁、正确、独立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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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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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潦草、抄袭、错误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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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堂 (50分) |
课前 预习 (10) |
好 |
有良好习惯,预习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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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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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经常不预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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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堂 纪律 (20) |
有以下影响教学的情况之一,每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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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笔记 (10) |
好 |
专用笔记本,整洁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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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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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随处摘录,潦草不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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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动 交流 (10) |
好 |
积极参与,主动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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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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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基本不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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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 外 (20分) |
课外 活动 (10) |
好 |
积极参与,有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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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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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基本不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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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 反思 (10) |
好 |
认真纠错、有小结、有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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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
一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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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 |
基本无纠错、无小结、无记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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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课 教师 评语 |
任课教师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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