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教育局机关干部廉洁自律若干规定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本站收集整理  来源:本站收集整理  发布时间:2009-10-24 09:00:27

一、不准参与经商活动、从事有偿中介活动和第二职

业;不准在各类经济实体中兼职或领取任何报酬。
    二、不准到基层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不准要求或接受超过基层当地接待标准的招待。
    三、不准收受礼金、物品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不准公款私用,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准参与
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准单位之间用公款相
互宴请。不准公车私用,不准占用所属单位的车辆,  不  准
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五、不准借生日、参军、升学、出国之机设宴请客:
严控婚事、丧事、花甲祝寿等活动的宴请范tli、规模,不
得借机宴请直属单位和服务对象谋取钱财。
    六、不准在办公室打麻将、玩扑克,不准参与带有赌
博性质的活动。
    七、在工作、生活上不准讲排At,,摆阔气。
    八、不准以权谋私,要严格遵守廉政制度,严格履行
工作程序,自觉接受监督。
    九、严格执行《州教育局关于源头防腐工作的若干规
定》。
    十、坚持个人重大事情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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