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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加工操作规程
1.各功能区内外环境整洁,无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从业人员洗手消毒过程符合要求。
3.烹调间排风良好,排烟罩无滴油。
4.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加工。
5.生熟食品分开,食品专用容器、工具应标明“生”、“熟”字样。
6.盛装加工后的半成品、成品容器不落地,应有专用架搁放,接触食品的工具、容器,每餐清洗后消毒、保洁存放。
7.动物性食品应煮熟、炒熟、蒸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0C。
8.每餐的剩菜剩饭及时处理,不得在下餐供应给学生吃。
9.每餐饭后,应对各功能区进行清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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