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学校教职员工考核工作方案

减小字体 增大字体 作者:教育文稿网  来源:教育文稿网  发布时间:2009-02-12 22:21:45

6.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岗位考核者,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其所在单位可以直接确定其岗位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并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7.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参加当年度的岗位考核:

1)非单位公派,但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不参加考核。

2)经批准出国探亲超过半年的。

3)当年因病(工伤除外)、事假累积超过半年的(各类学校中累积满一个学期的)。

4)考核年度内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经组织部批准除外)。

5)其他特殊情况。

8.岗位考核奖组成:岗位工资、薪级工资、职岗津贴、综合补贴、地方岗位补贴、教龄津贴六项之和。

9.确定为基本合格、不合格,参加考核不定等次及不参加考核人员需另附说明材料。

10.考核结果名册按考核等次分别按序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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