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2009 年中考 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 方案
六、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是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万学生的利益,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对中考改革的领导。中考改革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管理,业务工作由市教育局委托有关部门负责,在柳州市中考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并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中考改革日常工作。办公室具体分管理组、命题组、考试招生组。各自的具体职责是:管理组负责制定中考改革方案,召集有关会议,统一组织中考改革的实施;命题组负责命题、制卷、评卷、质量分析;考试招生组负责中考的考务工作(包含试卷接运、保管、分发及保密工作、考风考纪工作)和普通高中新生录取工作,负责制定招生简章及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等。
(二)制度保障。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应通过制度来体现公正、公平、公开,实行严格的制度管理,杜绝腐败现象。
1 .公示制度。市教育局要提前向社会公示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包括初中毕业生素质评价的内容、方法、程序及评价结果的使用以及招生录取办法等。各招生学校在招生前及整个招生过程中要如实向考生公示学校简介(含师资、设施,包括学生住宿等办学条件)、指令性招生计划、指导性招生计划、收费项目和标准、报名条件、报名的起止时间、录取时间、新生录取名单等事项。
2 .诚信制度。逐步建立初中学生学业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诚信机制。参与命题、审题、阅卷、素质评定、招生录取的有关人员,要签订诚信协议并建立诚信档案;同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有关人员严格履行诚信责任和义务。
3 .监控制度。建立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纠风办、监察局、新闻媒体等相关人员组成的监督队伍,对考生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实行责任追究制。同时采取相应措施,加强社会监督。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学业考试、素质评价及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中违反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的现象和行为,可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投诉,纪检室在接受投诉后应尽快开展调查并作出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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