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春季阳光体育活动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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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活动原则
为使阳光体育运动在我校能扎实有效的开展下去,学校各项体育活动的展开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集体性原则。活动要围绕学校统一安排进行,并面向全体学生;保证全体学生每天集中锻炼的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2、安全性原则。各个年级各种形式的集中体育锻炼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指导教师是整个活动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3、趣味性原则。活动必须以愉悦学生的身心为前提,让每个学生在活动中感受快乐,达到强身健体的目的。
4、因地制宜原则。学校与各年级制订活动实施方案和活动计划的同时,要考虑活动场地、体育器材等因素,也要兼顾师资水平和学生承受能力等实际情况。
5、循序渐进原则。学校对各年级主题活动内容既要根据学生年龄特征而设定,又要根据不同时段学生活动的已有水平而变化;不同学期主题活动项目也不相同。
五、具体措施:
1、阳光体育运动的开展必须坚持“两个结合”,即必须坚持以年级为主的集体活动与学生自主选择的兴趣活动相结合;必须坚持以年级为主的主题活动与学校组织的竞赛活动相结合。
2、各年级必须坚持每天的“两操一课”集中活动。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随便占用每天的任一时间段的集中活动时间;值日教师要对每天的“两操一课”活动情况作好记录。
3、各年级按学校安排要精心组织每天下午第三节课的课外活动;活动要求安全有序,并富有创意;班主任或活动责任人要及时作好每天的课外活动记录。
4、学校按年龄段要进行每月一次的阳光体育竞赛活动。各年级学生参赛比例和年级中年龄段获表彰的人数总和是每月各个年级月竞赛积分的重要依据。
5、学校以活动记录为依据,每月进行一次阳光体育活动的总结评比,并对每位教师进行量化考核,将月积分(总分100分)10%计入教师常规管理每月工作积分当中。
6、学校对阳光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年级和学生,在期中和期末分两次授予“阳光班级”、“阳光少年”等称号。
六、组织机构





